合理最低价评标法就是项目业主通过招标选择承包人,在所有的投标人中报价的合理最低价者,即成为工程的中标人。这里“合理最低价”指应当能够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并且是经评审的投标价格最低,但投标价格低于企业自身成本的除外,评标价最低的投标价不一定是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价。
评标价是一个以货币形式表现的衡量投标竞争力的定量指标,它除了考虑价格因素外,还综合考虑施工组织设计、质量、工期、承包人的以往施工经验及施工新技术的采用等因素。
优点:
实行经评审的合理最低价评标法的优点是:
1,符合市场经济体制下微观主体追求利润最大化的经营目标。
2,合理适度地增加投标的竞争性,可为建设单位节约资金提高投资效益。
3,有利于承包人不断改善经营管理,提高技术水平,加强成本核算,提升市场竞争力,提高资源配置效率。
4,有助于建设领域相关管理机制的改革,真正形成权责分明的项目审批,实施监督,事后审计评价制度。
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合理最低价评标法
合理低价法
合理低价法是指对通过初步评审和详细评审的投标人,不对其施工组织设计、财务能力、技术能力、业绩及信誉进行评分,而是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方法对评标价进行评分,并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排列,推荐前3名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
ABC合成法计算方式
ABC合成法需要通过抽签在一定范围内随机确定A、B、C三个基数,再按照计算公式最终确定评标基准价。由于“ABC合成法”中,各个数据都是现场随机确定的,因此最终确定的评标基准价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能有效预防恶意拉价而产生的人为抬高价格的情况,有效确保中标价格的相对合理性,有利于投标企业合理有序竞争。
这种评标办法在技术层面较大限度地遏制了围标、串标、恶意抬高价格、恶意低价抢标等不良现象。
合理低价法与综合评估法的区别:
1、单从价格方便来说,合理低价法一般就是趋近于低价中标,因为它有个比评标基准价还低的低价判定标准;而综合评估法,是以评标基准价作为对比标准进行算报价分。
2、从分值构成来说,合理低价法,投标报价就为100分;而综合评估法还会有技术、商务、诚信等,根据需要构成。
3、从客观评分的角度来说,合理低价法,一般会开标现场随机抽取一个低价判定系数,所以看运气的成分比较大,更客观。综合评估法,拿单位多的,可以自己拉报价,从中影响评价基准价,而且技术、商务,诚信会受人为因素影响较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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