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统一监督举报电话010-66092315或010-66093315。
教育局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机构编制委员会规定,主管教育事业和语言文字工作的政府工作部门。
教育局分为以下各个部门:
1、办公厅
2、政策法规司
3、发展规划司
4、综合改革司
5、人事司
6、财务司
7、基础教育一司
8、基础教育二司
9、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
10、高等教育司
11、教育督导团办公室
12、民族教育司
13、教师工作司
14、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司
15、思想政治工作司
16、社会科学司
17、科学技术司
18、高校学生司
19、学位管理与研究生教育司(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
20、语言文字应用管理司
21、语言文字信息管理司
22、国际合作与交流司(港澳台办公室)
23、巡视工作办公室
24、机关党委
25、离退休干部局
26、中国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全国委员会秘书处
27、纪检组、监察局
参考资料
中国人民共和国教育部政府门户网.中国人民共和国教育部政府门户网[引用时间2018-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