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拆迁,户口在里面但当时造房时农村宅基地申请时没有名字,请问能分到放弃土地使用权的那部份拆迁款吗

拆迁是根据宅基地的土地上已建房的面积来计算的,是建筑物拆掉的补偿再加上放弃土地使用的补偿。因我是嫁来的媳妇,当时嫁来时房屋是建好的,故只是将户口落了进来。拆迁时,原土地证上是5人,但1人已经病故,现实际居住人口是6人。(加了我和孩子)5-1+2=6 请问我和孩子在造房报告上没有名字,但户口在里面是否也有放弃土地使用权的拆迁补助。是安照补助款除以6来分每个人应得的么?

宅基地是按照家庭批准发放的,人民群众不要强调某一个人,那样不符合法律规定,没意义。拆迁的时候群众不是放弃土地使用权,不能随便说。政府按照人口给钱不符合法律规定,那样会导致出现违法行为或者放纵、纵容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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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3-06-11
以户为单位,房屋属谁所有,征收款则属谁所有,由所有人决定是否分配。
第2个回答  2013-06-11
应该按照补助款除以6来分每个人应得的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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