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休妻后嫁妆和财产怎么处理

嫁妆该返还吗,家庭财产还分割吗

嫁妆不算家庭共同财产,不存在返还。如果休妻之后,女方可以带走所有嫁妆,因为古代的嫁妆是有详细记录,甚至在官府备案的。如果男方侵占女方嫁妆,女方可以依律告上官府。其余家庭财产女方无处置权,不另 进行分割。PS:如果女方身故,其嫁妆由其子女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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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3-07-10
古代休妻后,嫁妆和财产的处理方式如下:
1. 古代嫁妆属于女方个人财产,不属于男方家庭共有财产,因此离婚后嫁妆应该归还给女方。
2. 如果女方家庭富裕,会给女儿陪嫁一些贵重物品,这些物品都是父母对女儿的爱意,离婚后应该归还给父母。
3. 如果女方家庭贫困,结婚时没有置办嫁妆,男方家庭应该归还女方的随身衣物、个人用品等,但如果是男方家庭主动提出离婚的,女方嫁妆的处理方式会较为复杂,具体应该根据当地的法律和风俗进行调整。
4. 在古代,如果男方提出离婚,女方可以带走自己的嫁妆,但如果是女方提出离婚,则不能带走自己的嫁妆。
需要注意的是,古代社会的法律和风俗与现代社会有很大的不同,因此古代休妻后嫁妆和财产的处理方式可能存在一定的差异。此外,古代社会中女性的地位相对较低,因此女性在婚姻中的权利和利益也受到了一定的限制。
第2个回答  2013-06-14
古代妻子被休后什么都得不到,不能分割财产,嫁妆也得不到返还。
第3个回答  推荐于2018-04-05
离婚制度
我国古代社会实行许可离婚、专权离婚、限制离婚的制度。反映在离婚方式上,以“出妻”为主,以“义绝”、“和离”和一定条件下的“呈诉离婚”为补充。第一,出妻制度。
出妻,即男子强制休妻,是我国古代社会最主要的离婚方式。我国古代的“礼”和“法”为男子休妻规定了七种理由,这就是所谓“七出”。《大戴礼记·本命》记载:“妇有七去:不顺父母去,无子去,淫去,妒去,有恶疾去,多言去,窃盗去。”不顺父母,是指儿媳不孝顺公婆,得不到公婆的欢心,尽管妇女没有过错,只要公婆不喜欢儿媳,即可成为出妻的理由。无子,即妻子不生儿子,封建时代的法律规定“四十九以下无子,不合出之”。淫,即指妻子与人通奸。妒忌,在古代社会,官宦豪绅除娶一个正妻外,还可以纳妾。如果女子从思想、行为上不准丈夫纳妾,男子可以此为理由将她休掉。恶疾,指妻子患有严重传染性疾病,据考证,这里的恶疾,主要指的是麻风病。多言,指妻子多言多语,离间了夫家的亲属关系。窃盗,指妻子擅自动用家庭财产。在古代社会,妻子对家庭财产没有处理权,私自动用家财就被认为是盗窃。
为维护封建道德,古代婚姻制度又规定了三种丈夫不得休妻的法定事由,客观上取得了保护女性权利的效果。这就是所谓的“三不去”,即使妻子有“七出”的理由,丈夫也不得将其休弃。其内容,按照《大戴礼》所记载为:“有所取无所归”、“与更三年丧”、“前贫贱后富贵”。即:
妻子无娘家可归、无所依附的,不能休;
和丈夫一起为公婆服过三年丧的,不能休;
结婚时夫家贫贱,曾与夫同甘共苦,后来富贵了,不能休。
第二,和离制度。
和离制度是我国封建社会一种允许夫妻通过协议自愿离异的法律制度。但在男尊女卑的封建社会里,妇女受着传统的“三从四德”和贞操观念的严重束缚,很难真正实现其离婚的愿望。所谓和离,大多是一种协议休妻或“放妻”,往往成为男方为掩盖“出妻”原因,以避免“家丑外扬”而采取的一种变通形式。
第三,义绝制度。
义绝制度不是独立的离婚制度,而是一种刑事案件附带的民事法律后果。如果夫妻之间,夫妻一方与他方的一定亲属间,或者双方的一定亲属间发生了法律所指明的相互侵害如殴斗、相杀等犯罪事件,在追究犯罪人刑事责任的同时,夫妻关系必须解除。 义绝具有强制性,合当义绝而不绝者要受到处罚。
第四,呈诉离婚制度。
所谓呈诉离婚,即发生特定事由时由官司处断的离婚。依封建法律规定,如果“妻背夫在逃”、“夫逃亡三年”、“夫逼妻为娼”、“翁欺奸男妇”等,男女双方都可以呈诉要求解除婚姻关系。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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