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一个人名下能登记的车辆数目前还没有限制。
一、机动车申请条件
1、机动车所有人的住所地在本市行政辖区内;
2、申请机动车登记的证明、凭证符合法律、法规规定,齐全有效,没有被涂改或者与机动车来历证明记载的机动车所有人提供的证明、凭证不符的情况;
3、机动车经国务院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许可生产或进口;
4、申请登记小、微载客机动车须持有有效的本市小客车配置或更新指标确认通知书;
5、提交法律法规规定的申请材料;
6、交验机动车。
二、不予办理注册登记的情形:
1、机动车的有关技术数据与国务院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公告的数据不符的;
2、机动车的型号、发动机号码、车辆识别代号或者有关技术数据不符合国家安全技术标准的;
3、机动车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行政执法部门依法查封、扣押的;
4、机动车属于被盗抢的;
5、机动车所有人有未办理注销登记的报废机动车的;
6、申请京A号牌摩托车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所有人不能提交同车辆类型的京A号牌摩托车注销或者转出本市的证明的;
7、申请京B号牌摩托车注册登记的,其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记载的住所地址属于本市城六区的;
8、机动车达到国家规定的强制报废标准的;
9、其他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情形。
三、办理程序
1、机动车所有人或者代理人应当提交国产机动车的整车出厂合格证明或者进口机动车的进口凭证,车辆识别代号拓印膜;不属于免检的机动车,还应当提交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到查验机动车的地点查验机动车。
2、查验机动车后,机动车所有人或者代理人应当提交办理注册登记的申请资料到办理注册登记的地点申请注册登记。
参考资料
机动车注册登记.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车辆管理所[引用时间2018-5-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