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来说是不会的。离婚是结婚的双方解除婚姻法律关系,涉及的是夫妻共同财产,共同债务的分割,以及孩子的监护权、抚养费问题,一般不会涉及第三人。如果有证据证明,对方的钱涉及到当事人父母账户的范围,可以申请人民法院调查记录,但人民法院是否会同意该申请的内容,还要依人民法院决定。办理过很多起离婚诉讼,其中有的家庭就是父母插手小两口的生活,掌管小两口的经济,参与小两口的矛盾,这样把小家庭的矛盾带入大家庭中,把大家庭的矛盾与小家庭的矛盾揉在一起,矛盾越来越大。而且,男方的父母疼爱自己的儿子,女方的父母疼爱自己的女儿,这也是人之常情,但是这样很容易激化两个家庭的矛盾,很容易导致小家庭的破裂。
不建议做,因为属于违法行为。还有婚内财产转移给父母可以追回。
1、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
2、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在司法实践的处理时,一般应把隐藏、转移、毁损的财产作为隐藏、转移、毁损、变卖的财产的一方分得的财产份额,对另一方的应得的份额应以其他夫妻共同财产折抵,不足折抵的,差额部分由隐藏、转移、变卖、毁损财产的一方折价补偿对方。
扩展资料
当一方提起离婚诉讼后,对方往往会闻风而动,转移夫妻共有财产。
因此,原告在起诉前,先不要打草惊蛇,应当积极收集夫妻共有财产的证据。比如,夫妻共有的:公司股东出资证据;公司相关财务报表;存折的开户行、账号;炒股账号;房屋所有权证;其它夫妻共有财产的发票,等。对现金、贵重物品注意保护。在必要时,可以申请诉前保全或诉讼保全。
当然,夫妻闹到离婚这一步是一个渐进的过程,双方都不会不知道,作为被告一方,也应有所警觉,对夫妻共有财产采取相应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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