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房地产知识

大家好,我是刚做一手房销售的。有几个问题一直困扰着我。
1 认购——什么是认购?需要交多少认购金,签什么合同,交了之后如果不要了可以退?
2 转定——什么是转定?需要交多少的定金,签什么合同,交了之后可以退?
3 签订——什么是签订?一般什么时候签合同?签什么合同?
定金和订金有何区别?什么时候交定金,什么时候付订金?
由于刚接触房地产行业,请资深经纪人多多指教。谢谢!
希望知道的告诉下,分不是问题。另外,回答最好全面点,通俗易懂些。不要说的太专业

1、认购就是开发商在没有取得《预售许可证》时双方临时签订的协议。一般都是在没开盘时开始认购,这是开发商常用的一种促销手段。有的时候要是不说认购就说成叫诚意金、意向金。认购金随意,可能一万也可能五千,总之不要太多,让谁从兜里拿太多钱都得好好想。一般都不签合同,只是签份协议。交了之后客户要是不要了一般都给退。
2、转定就是客户交完定金后房子不要了,定金可以转售可别人。或者是定金转房款。定金你们自己定,签订购书。定金是不可以退的。
3、签订是签订合同。客户交完房款,开发商取得《预售许可证》后就可以了。
4、定金"是指当事人约定由一方向对方给付的,作为债权担保的一定数额的货币,它属于一种法律上的担保方式,目的在于促使债务人履行债务,保障债权人的债权得以实现。签合同时,对定金必需以书面形式进行约定,同时还应约定定金的数额和交付期限。给付定金一方如果不履行债务,无权要求另一方返还定金;接受定金的一方如果不履行债务,需向另一方双倍返还债务。债务人履行债务后,依照约定,定金应抵作价款或者收回。
相比之下,"订金"虽不是法律上的"定金",但在签合同时,却经常使用。一字之差,意思大相径庭。合同中,如果写的是"订金",一方违约,另一方无权要求其双倍返还,只能得到原额。 有些个人和企业利用人们法律知识的欠缺,在订立合同时,故意设下陷阱,将定金写成"订金",以逃避法律制裁。为避免损失,与他人签合同时,一定要留点神,看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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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4-05-08
这个怎么说,我叫你一个很方便的方法,你去中介公司 说想看房子,把你想问的统统问一遍,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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