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头协定的内容如果是法律规定要签书面合同但是没有签,请问有没有时效性

我是03年大学毕业和现在的学校签订的就业合同书。就业合同书上只写明我愿去xx中学教书,工作后也一直便代课边带学校的实验室。现在学校一口咬定当时我是按实验员招的,且有口头协定。请问,这个口头协定有效么
请问理由是什么

这样的口头协定有两个问题需要解决。

第一个问题是要式合同不承认口头形式的合同,劳动合同类型的合同属于典型的要式合同,口头协议不能作为劳动合同类型的合同形式。

第二个问题是即使是不要式合同(如:简易口头买卖合同),口头合同成立的前提是合同双方均认诺或有明确证据证明口头合同的存在。如果作为当事人的你不认诺,那么,对方如何证明口头协议的存在 ?

你的理由有两个:一个是劳动就业合同是要式合同,不存在口头合同的法律形式,要式合同中的口头合同不受法律保护。

第二个理由就算退一万步,口头合同假设能够成立,也需要双方的认诺才有成立的可能性,你单方就可以不予认诺,对方根本不可能举证口头合同的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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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08-05-28
你是按实验员做的吗?事实就是事实违背不了
第2个回答  2008-05-27
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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