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党员关系从单位转回家里,介绍信抬头怎么写?直接写到村里党支部的行不行?万分感谢!

我在学校是预备党员,毕业后党员关系转到了杭州单位的党支部,并在杭州党支部转正。
现在准备离职,想把组织关系转回老家(广东省汕头市潮阳区西胪镇东凤村党支部)。
请问介绍信得怎么写?是到镇上,还是村里?具体抬头得怎么写?
杭州人事说可以直接写村里的党支部,真的可以这样吗?
万分感谢!!!

党员关系从单位转回家里,介绍信抬头不能写村党支部,应该写乡镇党委,原因是村党支部没有资格接收党员组织关系,只有乡镇一级党委才有资格接收党员组织关系。
党的组织关系转移办法:
1、党员因调动工作、参军、学习、外出务工经商和其他原因离开原所在地或单位,以及外出时间在六个月以上,且地点比较固定的,经党组织同意,应按规定转移党员正式组织关系(即开写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
2、在全国范围内可以直接相互转移党组织关系的党组织
(1)县级及县级以上地方各级党委组织部;
(2)中央直属机关各部门、中央国家机关各部门及中央一级人民团体的机关党委;
(3)省、自治区、直辖市直属机关党委(工委)组织部;
(4)省、自治区、直辖市各工作委员会组织部(处);
(5)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政治部组织部、各农业师(管理局)政治部(处);
(6)中国人民解放军师(旅)或相当于师以上政治部或其组织部门;
(7)铁路系统的各铁路局党委组织部。
3、复转军人党员组织关系转递的基本原则
已落实了工作单位的,应及时将党员组织关系转到所去单位党组织。因某些原因尚未落实工作的,可将党员组织关系转到父母、配偶居住地的街道、乡镇党组织。党员在落实单位过程中将人事关系和档案材料等暂保存在县以上政府人事(民政)部门所属复转安置部门的,这些部门的党组织如具备管理条件并经同级地方党委同意,也可以接收这些党员的组织关系,并根据不同情况,组织这些党员过组织生活。
4、大中专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递的基本原则
已经落实了工作单位的,应将党员组织关系及时转到所去单位党组织。党员在落实工作单位过程中将人事关系和档案材料等暂保存在县以上政府人事(劳动)部门所属的人才交流服务机构的,这些机构的党组织如具备条件并经同级地方党委同意,可以接收这部分党员的组织关系,并根据不同情况,组织这些党员过组织生活。对因某些原因,一时还不能落实工作单位的,可将其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到本人或父母居住地的街道、乡镇党组织。
5、离退休干部、职工党员组织关系转递的原则
(1)离退休干部的组织关系一般保留在原单位,可单独组建党支部。
(2)就地安置的退休工人和退职干部、工人党员,其党的组织关系一般应转到居住地区街道(或村)党组织。
(3)易地安置的离退休、退职干部、工人党员,其党的组织关系应转移到接受安置地区街道、乡(镇)或村党组织。
(4)离退休干部、工人党员因看病、探望子女和亲属,外出时间超过六个月以上的,所在单位的党组织应给他们开具党员证明信,所到单位或地区的党组织应接收并安排其参加党的组织生活。
(5)干部、工人党员离休、退休、退职后,又受聘到另一单位工作,如果时间在半年以上,应将其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到新的工作单位党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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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15
你好,杭州的人事部门说的不对。
您想把组织关系转回去,跨地区的,必须先转到你户籍所在地的组织部(潮阳区委组织部),区委组织部接收盖章后,会给你转到西胪镇党委组织办,组织办盖章后才能转往东风村党支部。直接开具到党支部不行,支部无权直接接收的。您的介绍信抬头只能写【中共汕头市潮阳区委组织部】。
希望我的回答对您有所帮助。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2014-02-20
异地转接组织关系,转出单位应该是原工作单位上级党组织,(县处级单位党委组织部门)接收党组织至少应该是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去向可以写户籍所在地的党组织。党支部没有权限出具正式组织关系介绍信。
正确的做法是,原单位党组织出具手续,到原单位上级党委(组织部门)办理党员正式组织关系介绍信。跨地区和跨省转接关系这一步必不可少。党员正式组织关系介绍信第一联原单位党组织留存,第二联有接收地党委(组织部)留存,第三联在转接关系完毕后返回出具党员正式组织关系介绍信的党委(组织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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