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年前我参股了一家公司,已经有十来年没经营了,但公司没有注销。而公司的另一股东,也是法人代表股权被冻结,并没有了偿付能力,现在公司不能注销又不能恢复正常年报,我征信资料中出现关联企业处于异常状态、并有执行案件,给我带来很大的困绕。问了市监局窗口,说是企业未恢复正常,不能变更,要恢复正常必须先解冻。象我这样的事如何维护我个人的利益,脱离此困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