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本公司购买了一块土地,账目计入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期间进行了土地围闭工程,分录应该怎么做呢?

是不是依然计入“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

    真是佩服,恶意刷分采纳真无耻啊。搬出讲解原文都不好使。

     

    按照准则讲解,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用于建造房产也不结转,仍然在无形资产核算。但如果是房地产公司则应转入建筑物成本。下面是原文,自己判断吧。

 

    准则讲解原文:

    企业取得的土地使用权通常应确认为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用于自行开发建造厂房等地上建筑物时,土地使用权的账面价值不与地上建筑物合并计算其成本,而仍作为无形资产进行核算,土地使用权与地上建筑物分别进行摊销和提取折旧。但下列情况除外:

    1.房地产开发企业取得的土地使用权用于建造对外出售的房屋建筑物,相关的土地使用权应当计入所建造的房屋建筑物成本。

    2.企业外购的房屋建筑物,实际支付的价款中包括土地以及建筑物的价值,则应当对支付的价款按照合理的方法(例如,公允价值)在土地和地上建筑物之间进行分配;如果确实无法在地上建筑物与土地使用权之间进行合理分配的,应当全部作为固定资产核算。

       企业改变土地使用权的用途,将其作为用于出租或增值目的时,应将其转为投资性房地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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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3-05-21
公司购买了一块土地,账目计入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

期间进行了土地围闭工程,工程期间,先在在建工程科目里面归集,完工后转入固定资产。

不计入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

借:在建工程
贷:银行存款等科目

借:固定资产
贷:在建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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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惧恶意采纳刷分
坚持追求真理真知追问

如果到时土地要卖出去,围闭拆除。这个分录怎么办?

追答

借:固定资产清理
累计折旧
贷:固定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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