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过了但没签转正合同没有特殊情况不可以辞退员工,如果员工在试用期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可以辞退员工。试用期阶段被辞退的可能性确实是存在着的,如果公司有足够的证据证明当事人根本就不符合录用条件,这时候职工本人只能接受公司的辞退决定。公司以不符合录用条件辞退当事人的,也根本就不需要提前进行通知。
法律分析
首先,要判断试用期是否符合法律规定。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劳动合同期限3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1个月;劳动合同期限1年以上不满3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2个月;劳动合同期限3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6个月。其次,判断辞退行为是否需要补偿。看用人单位以何种原因辞退你并且结合辞退事由是否符合法律规定辞退事由来综合判断。用人单位以劳动者旷工为由辞退劳动者,劳动者确实也存在旷工情形的,这种情形下,劳动者是没有补偿金的。用人单位以劳动者试用期内不胜任工作为由辞退劳动者,但是又没有相关证据来印证其主张的,这种情形下劳动者是可以得补偿金的。综上所述,试用期过了但没签转正合同,只要公司能证明员工不符合录用条件,就可以辞退员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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