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怎么交税啊?
我是做小本生意。开店卖包子的,自己打造的包子品牌。可能一个月房租就要900元,这些我都没有算,而且这种都无法计算里面的。 如果这样算的话。
我月收入2000元,减去税率20% 400元,还剩1600元,再减去扣除800元还剩800元,再减去缴纳240元个人所得税还剩560元收入,实际上去掉烂七八糟的税我还剩560元收入吧?
而且我还没有喜欢房租其他成本的,而且最近生意又淡了。工商局整天来罚我们,我们也必须马上办理税务。
请问我们这种情况,怎么才能真正盈利啊?
目前已经投资开店,借了好几万了,借遍亲戚朋友,已经都花了这么多钱了,也不敢关闭店了,因为我还有还钱,还债。大学刚毕业也没有什么积蓄,年纪也不小了,房子一直买不起。。。
月收入如果是工资收入2000,是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的,如果是劳务所得,则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计算方法为(2000-800)*0.2=240元。
根据《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管理办法(试行)》第六条 扣缴义务人向居民个人支付工资、薪金所得时,应当按照累计预扣法计算预扣税款,并按月办理扣缴申报。累计预扣法,是指扣缴义务人在一个纳税年度内预扣预缴税款时,以纳税人在本单位截至当前月份工资、薪金所得累计收入减除累计免税收入、累计减除费用、累计专项扣除、累计专项附加扣除和累计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
计算累计应预扣预缴税额,再减除累计减免税额和累计已预扣预缴税额,其余额为本期应预扣预缴税额。余额为负值时,暂不退税。纳税年度终了后余额仍为负值时,由纳税人通过办理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清缴,税款多退少补。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本期应预扣预缴税额=(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预扣率-速算扣除数)-累计减免税额-累计已预扣预缴税额
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累计收入-累计免税收入-累计减除费用-累计专项扣除-累计专项附加扣除-累计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
其中:累计减除费用,按照5000元/月乘以纳税人当年截至本月在本单位的任职受雇月份数计算。
第八条 扣缴义务人向居民个人支付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时,应当按照以下方法按次或者按月预扣预缴税款:
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收入减除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其中,稿酬所得的收入额减按百分之七十计算。减除费用:预扣预缴税款时,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按八百元计算;每次收入四千元以上的,减除费用按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计算。
应纳税所得额: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计算应预扣预缴税额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适用百分之二十的比例预扣率。居民个人办理年度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时,应当依法计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的收入额,并入年度综合所得计算应纳税款,税款多退少补。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
(一)工资、薪金所得;
(二)劳务报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五)经营所得;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七)财产租赁所得;
(八)财产转让所得;
(九)偶然所得。
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以下称综合所得),按纳税年度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非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项计算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取得前款第五项至第九项所得,依照本法规定分别计算个人所得税。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管理办法(试行)
这样话,我月收入2000元,减去税率20% 400元,还剩1600元,再减去扣除800元还剩800元,再减去缴纳240元个人所得税还剩560元收入,实际上去掉烂七八糟的税我还剩560元收入吧?
而且我还没有喜欢房租其他成本的,而且最近生意又淡了。工商局整天来罚我们,我们也必须马上办理税务。
小本生意。开店卖包子的,月销售收入不足2万的不交税。
办理税务登记证也不交税。你可以在办理税务登记的时候,找找税务局的人,要求把月销售收入定在2万以下,就什么税都不用缴纳了
我是个人做生意的。
追答个体执照是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