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厂不做满三个月,辞工要扣一个月工资百分之三十是合法吗??

如题所述

关键看你是否提前一个月通知了用人单位,如果是的,那他就违法了。
如果直接在合同里不分青红皂白的直接加了这一条,那这一条是违法的,不生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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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3-06-06
当然不合法了!但是前提是你辞职要合法,一般辞职是需要提前1个月的,当然,如果老板同意你提前辞职的话例外追问

我没有提前辞职,因为我进厂签了合约。厂方说做满三个月不扣钱,但是他说做熟了可以加工资,我做了5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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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13-06-06
1根据劳动法律规定,如单位要求不满三个月离职扣工资是违法;2如单位不签订劳动合同不缴纳社保费不及时支付工资,你可随时通知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单位应支付二倍工资,结算实际工资,支付经济补偿金;3如单位没有上述行为你提前三十日通知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单位应结算工资给你。
第3个回答  2016-01-08
  当事人的厂不做满三个月,辞工要扣一个月工资百分之三十是违反劳动合同法的。
  除培训费和保密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
  第二十二条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
  第二十四条 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前款规定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
  第二十五条 除本法第二十二条和第二十三条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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