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可以转回去的,金额不会打折,按照总的缴费年限和费用累积计算。
(1)转出:
由原参保单位填写特定格式的社会保险关系转移专用介绍信(由社保中心统一印制),其中包含有养老保险和其他社会保险参保的有关信息。
在专用介绍信中需注明转移人员的截止缴费时间、及调入单位名称、社保编号等有关信息,同时携带保险手册(如果有的话)或台帐(必须有,由单位纪录)到社保中心办理转出手续;
如果跨统筹范围转移,还需提供转入单位所参保的社保经办机构具体名称、开户全称、银行账号及开户行全称等资料。
(2)转入:是上述过程的逆过程。
将原单位参保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的转移单和台帐到社保中心及时办理社会保险转入手续。
如果跨统筹范围转移,需经查询转移基金到帐后,再办理转入手续。
跨范围转入必须由转出方社保机构提供详细、明确的缴费基数、时间记录,便于准确录入。否则在退休时计算过渡性养老金时将无法处理。
对你在上海已经发生的医疗费,最好要先报销完,便于进行原账户清算,账户余额部分转入新建账户。具体细节可咨询医保中心。
办理就医关系异地转移手续后,原则上在6个月内不得重新办理转移。
希望以上信息可以帮到您,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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