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级党委都由宣传部、组织部、统战部、党委办、总工会、武装部、政法委、监察局、法院、检察院、党校、政研室、党研室、老干局、团委、机党委、广电局、电台、妇联县委办、史志委、文明办 人大机构等组成。
党的各级委员会由同级党的代表大会或党员大会选举产生。党的各级委员会全体会议,选举常务委员会和书记、副书记,并报上级党委员会批准;必要时可由上级党委员会指定。
党的常务委员会在委员会全体会议闭会期间,行使委员会的职权。师以上部队和相当于师以上单位的机关(部门)设立党的委员会,对本机关(部门)的工作实施集体领导,其成员由同级部队党的委员会指定。
扩展资料:
不同基层党委在具体基层单位的职能有所不同。
街道、乡、镇党的基层委员会和村、社区党组织,领导本地区的工作,支持和保证行政组织、经济组织和群众自治组织充分行使职权。
国有企业和集体企业中党的基层组织,发挥政治核心作用,围绕企业生产经营开展工作。保证监督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在本企业的贯彻执行;支持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厂长)依法行使职权;全心全意依靠职工群众,支持职工代表大会开展工作。
各级党和国家机关中党的基层组织,协助行政负责人完成任务,改进工作,对包括行政负责人在内的每个党员进行监督,不领导本单位的业务工作。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党委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党委制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党委中心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