诈骗在立案之前主动退还,还可以立案吗

如题所述

诈骗在立案之前主动退还,这种情况是可以不立案处理的。诈骗行为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如果在立案之前主动退还的钱款,认定为诈骗的犯罪要件并不充分。

同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  诈骗公私财物虽已达到本解释第一条规定的“数额较大”的标准,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且行为人认罪、悔罪的,可以根据刑法第三十七条、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二条的规定不起诉或者免予刑事处罚:

(一)具有法定从宽处罚情节的;

(二)一审宣判前全部退赃、退赔的;

(三)没有参与分赃或者获赃较少且不是主犯的;

(四)被害人谅解的;

(五)其他情节轻微、危害不大的。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七条 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免予刑事处罚,但是可以根据案件的不同情况,予以训诫或者责令具结悔过、赔礼道歉、赔偿损失,或者由主管部门予以行政处罚或者行政处分。

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诈骗罪侵犯对象不是骗取其他非法利益。其对象,也应排除金融机构的贷款。

参考资料:

百度百科-诈骗罪

中国人大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最高人民法院官网-《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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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13
诈骗行为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如果在立案之前主动退还的钱款,认定为诈骗的犯罪要件并不充分,同时,根据我国最高院司法解释规定,如果构成诈骗行为,但是,在一审前全部退账、退赔的,可以不起诉或者免予刑事处罚。因此,这种情况可以不立案处理。
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虽已达到本解释第一条规定的“数额较大”的标准,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且行为人认罪、悔罪的,可以根据刑法第三十七条、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二条的规定不起诉或者免予刑事处罚:
(一)具有法定从宽处罚情节的;
(二)一审宣判前全部退赃、退赔的;
(三)没有参与分赃或者获赃较少且不是主犯的;
(四)被害人谅解的;
(五)其他情节轻微、危害不大的。
第2个回答  2013-05-15
已经既遂,当然会立案。只是主动积极退还可以作为酌定情节本回答被提问者和网友采纳
第3个回答  2013-05-15
可以。因为诈骗罪已成立,无论你是否把钱退还都已存在。
第4个回答  2019-12-23
那仍然是可以立案的,只是到时候判刑时会考虚这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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