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审理案子要多长时间,由于时间过长造成的损失由谁来承担

我有个案子在2月底3月初起诉到法院(具体时间记不清了),在4月1号开庭一审,5月30号拿到判决书,一审判我胜诉,被告返还我2万2,被告不服6月8号上诉2中院7月17号二审,当庭没判,休庭后书记员问我可不可以在2万2基础上打9折,这是什么意思,庭审的时候你不说,休庭了他问我,好像他收了钱一样。
这个案子就从3月开始算,到现在也4个月了,只是1个简单的教育服务合同,用得着这么长时间吗,虽然比起别的案子肯定是算时间短的了,我就想知道到底是中间什么环节步骤要用4个月,被告不给我钱,他们还能拿利息,我什么都拿不到,这损失谁来承担。
请大师帮忙解答,感激不尽!!!!

    民事一审案件一般时间为六个月。起诉后法院要发给被告起诉状副本、应诉、举证通知书等等法律文书,其中答辩期十五天,举证期三十天,可以合并计算,所以4月1日开庭应该算早的,合议后整理卷宗、写判决、领导把关签字、盖章打印约需一个多月时间,5月30日拿判决正常时间。

    调解是我国法律的一项基本原则,贯穿诉讼程序始终。所以从立案到判决送达前都可调解。二审时询问是正常法律程序。

    被告逾期不给钱,依据民事诉讼法,可以计算双倍利息。

追问

那我如果在判决前提出想在判决后拿到利息 是不是还要写东西 应该怎么写?谢谢谢谢!!!

追答

不用,法院文书上判决一般会注明:判决还多少多少钱。同时依据民事诉讼法第几条的规定,如逾期未还,按照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双倍计算利息。

追问

那是说法院会帮我算利息?然后加在一起给我?

追答

是的。在执行程序会计算这部分利息。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 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其他义务的,应当支付迟延履行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294、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是指在按银行同期贷款最高利率计付的债务利息上增加一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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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3-07-29
这是法律规定诉讼程序。请你相信法律是公平公正的。耐心等待二审判决。
第2个回答  2013-07-29
自认倒霉,没人赔偿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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