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南庄镇怡水三路3号
禅城区看守所新址邮编为528061;联系电话为0757-82272712。
看守所是羁押依法被逮捕、刑事拘留的犯罪嫌疑人的机关。对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在被交付执行刑罚前,剩余刑期在三个月以下的,由看守所代为执行 。
看守所收押犯罪嫌疑人,须凭送押机关持有的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签发的逮捕证、刑事拘留证或者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监狱、劳动改造机关,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追捕、押解犯罪嫌疑人临时寄押的证明文书。
没有上述凭证,或者凭证的记载与实际情况不符的,不予收押。
扩展资料:
服刑人员家属会见注意事项:
1.服刑人员亲属会见时,严禁捎带任何物品,可给服刑人员留存少量现金,由监狱会见室管理人员登记入账,并开具五联单,其中一联交服刑人员亲属核实。
2.服刑人员亲属会见必须服从监狱警察的管理,自觉接受安全检查,不得有妨碍监狱警察执行公务的言行。
3.服刑人员在严管、禁闭、隔离审查、或身患传染病隔离,以及被立案侦查、起诉、审判期间不得会见。
4.黑恶类服刑人员、涉毒服刑人员,除直系亲属外,一律不允许会见。
参考资料: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禅城区看看守所搬迁至南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