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求!“职工收入与生活水平的调查报告”(1500字左右)

希望有心的朋友能在此与我一起,探讨,交流一下“职工收入与生活水平的关系”。

今年,区总工会组建专班,深入基层,深入企业,通过问卷调查、随机访谈、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在全区各类企业中开展了职工工资调研活动,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本次调研活动的对象
我们在全区11个乡镇(场)、街道和3个系统选取了职工人数在50人以上的16家企业作为本次职工工资现状调查的对象,涉及化工、机械制造、交通运输、制药、医疗、服装、纺织、建筑、餐饮、商贸多个行业;所有制形式均为民营企业,其中改制企业2家;企业填写调查问卷16份、问卷调查职工160人、随机访谈职工80人、召开座谈会16次。在被调查的职工中,一线工人占44%、技术人员占18%、管理人员占23%、销售人员占7%、其他岗位占8%。
二、我区职工工资权益状况
1、职工工资水平及支付情况。
通过调查,我区职工工资水平呈“腰鼓型”,两头小中间大。工资800元以下的占11%,其中600元以下的占5%,600元—800元的占6%;800元—2000元的占83%,其中:800元—1000元的占23%,1000元—1200元的占18%,1200元—1500元的占24%,1500元—2000元的占18%;2000元以上的占6%。从人员结构看,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工资收入略高,在管理人员中,600元—1000元的占18%,1000元—2000元的占73%,2000元以上的占9%;在技术人员中,800—1000元的占16%,1000元—2000元的占81%,2000元以上的占3%。在本次调查对象中,2家改制企业包袱沉重,经营困难,职工工资水平较低,都没有突破1000元。从职工对工资满意程度来看,职工满意程度较高,其中很满意占10%,比较满意的占71%,不满意的占19%,特别值得关注的是,国有改制企业的职工对工资不满意程度高达80%。职工工资支付情况良好,98%的职工反映企业能按时足额支付工资,仅2%的职工反映偶有拖欠。
2、职工工资增长情况。
近三年来,92%的职工表示工资有所增长,其中:36%的职工增加工资3次以上(含3次),36%的职工增加工资2次,20%的职工增加工资1次,有8%的职工反映工资没有增长。增长水平参差不齐,增长10%以内的占28%,增长10%—20%的占33%,增长20%—50%的占28%,增长50%以上的占4%。虽然绝大多数职工有所增长,但有高达91%的职工表示物价上涨速度比工资上涨速度更快,生活压力大。从企业反映情况来看,由于原材料上涨,招工难,最低工资调标,绝大数企业都为职工增加了工资,从增长水平看,除了个别效益较好的企业,职工工资增长水平普遍高于企业效益增长水平,导致企业成本上升较高。
3、职工加班及加班工资支付情况。
通过调查,68%的职工表示不需要加班,28%的职工表示每天加班时间在2小时以内,4%的职工每天加班时间在2—4小时之间。加班工资支付方式五花八门,极不规范。35%的职工反映按法定标准支付加班工资,14%的职工反映按正常上班时间的标准支付工资,25%的职工反映按计件标准支付工资,26%职工反映企业另外设置标准。
4、职工的保险情况。
在我们调查的职工中,98%的职工表示单位为自己办理了保险,但办理险种的差异很大,15%的职工办理了5种保险,11%的职工办理了4种保险,19%的职工办理了3种保险,38%的职工办理了2种保险,15%的职工办理了1种保险。在办理的保险中,以养老、医疗为主,企业根据的经济效益、经营特点及职工岗位又有选择地办理了其他险种。
三、工会在维护职工权益上所作的工作
一是加强了对有关职工工资权益的法律法规的宣传贯彻力度。要求企业落实最低工资标准,建立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对职工、农民工反映工资拖欠现象,工会及时协调、妥善解决。对少数改制企业职工反映工资偏低的情况,区总及时加强与有关方面沟通,企业通过职代会形式向职工说明经营现状,争取职工理解与支持,同时又克服困难、想方设法筹措资金,使职工工资得到一定幅度增长。二是发挥企业工会在维护职工工资权益中的作用。企业工会是维护职工工资权益的第一道防线,以学习贯彻《企业民主管理条例》为契机,加强企业工会规范化建设,注重企业工会制度和机制建设,充分发挥企业职代会在讨论、协商、决定职工工资中的作用。工会主席能力直接关系到维权的效果,我们十分注重企业工会主席的选配工作,把那些在职工中威望高、有一定参政议政能力、与企业主有良好沟通能力的人及时选配到工会主席岗位上来。三是深化民主管理,加强民主协商。一方面通过区域性(行业性)职代会扩大工资民主协商的覆盖面。10个乡镇、街道区域性(行业性)职工会覆盖企业414家,11097人,签订集体合同、工资集体协议、女职工特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325份。另一方面通过企业职代会提升工资民主协商水平,企业内部协商更有针对性和约束力,企业工会注重将职工要求提高工资水平愿望与企业发展水平和承受力结合起来,找到双方都能接受的共同点,通过集体合同、工资集体协商确定下来。四是联合政府有关部门加大检查力度。近年来,区总每年都与劳动保障、经济等部门开展2次以上的职工工资大检查,检查集体合同、工资集体协议履约、最低工资标准落实、工资支付等情况,较好地维护了职工工资权益。
四、我们的建议
1、团结动员职工为企业发展作贡献,促进企业又好又快地发展。
职工工资水平与企业经济效益可用“水涨船高”来比喻,凡是企业创新能力强、品牌形象好、市场销路好、经济效益好的企业,职工工资就比较高。企业的发展壮大是维护职工权益的前提条件,没有企业的发展,维护职工权益就成了无木之本、无源之水,所以企业工会要在职工中开展经济技术创新、合理化建议、节能减排等活动,转变企业发展方式、增强企业市场竞争力,提高企业经济效益,特别是我区小企业和劳动密集型企业多,技术装备水平不高,各级工会更要将动员团结职工为促进企业又好又快发展作为首要任务,只有企业发展了,才能为职工共享发展成果提供了可能,为维护职工工资权益奠定坚实物质基础。
2、广泛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提高职工的整体素质。
在调查中,我们发现企业为职工支付的工资水平主要视职工工作能力,对企业贡献大小而定。工资计算以计件工资和岗位工资为主,实行计件工资要求工作熟练,多劳多得;实行岗位工资要求能胜任本职工作,对企业发展作出相应的贡献,所以各级工会要以提高职工技能,增强职工素质为目的,广泛进行职工岗前培训和在职培训,开展“学习型企业,知识型职工”创争工作,组织劳动竞赛、岗位练兵、技术革新等活动。只要职工的素质提高了、能力增强了,对企业的贡献增大了,职工的工资水平也会相应的提高。
3、采取得力措施,解决突出问题。
劳动力价格由市场来决定,由企业经济效益水平来调节,最低工资水平由政府制订,职工工资权益的落实由社会各方共同维护。通过调查,我们认为目前主要要解决三个方面的问题:一是加班工资发放问题。企业加班现象较为普遍,由于很多企业实行计件工资,部分职工愿意加班,但加班工资发放极不规范,目前法律法规对加班工资规定过于原则,建议由政府依据法律法规拿出实施细则。二是社会保险问题。由于《劳动合同法》的实施,征缴扩面的力度的加大,工会组织的不断努力,企业为职工办理保险覆盖面由中层管理干部、技术人员、老职工正在向全体职工扩宽,但水平参差不齐,与法律法规有一定差距。我们建议,要结合实际,不能要求企业一次到位、全面到位,对部分险种要强制要求,部分险种适度放宽,因为我区以劳动密集型企业为主,经济效益不高,特别是在当前劳动力成本升高、原材料价格上涨、资金短缺的情况下,要求企业一次到位、全面到位,企业难以承受。三是关于工资协商问题。这次调查的绝大多数企业由于要留住职工、稳定队伍,职工工资水平和增长幅度通过不同形式与工会和职工进行协商,但协商内容、程序不够规范,我们建议市总出台具体可行的协商办法,这个办法一是简便易行,不宜繁杂。二是不可苛求企业,否则难以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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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3-08-08
来源:中国青年报 益普索咨询公司最新完成的一项调查显示,80.1%的城市居民对目前生活表示满意,近半数(46%)城市居民认为近期的生活水平比半年前有了明显提高。 此次调查涉及北京、上海、广州、天津、沈阳、青岛、秦皇岛共7个城市,电话随机访问了年龄在15~60岁之间的2248名常住居民。 本次调查中,3个沿海城市(青岛、秦皇岛和上海)的居民生活满意度最高,都超过了85%。同为超大城市,上海的居民生活满意度明显高于北京(77.7%)和广州(75.8%)。 过去半年中,居民生活质量提高最明显的城市是青岛,57.8%的青岛居民认为“生活有所改善”,明确表示生活水平下降的被访者比例仅占3.6%。沈阳和秦皇岛的居民也可以归入“自我感觉良好”的队伍,他们认为生活正在逐渐变好(52%)的比例比认为变差的比例(43%)高出9个百分点。 被调查的超大城市中,北京、上海等城市认为“变好”和“变坏”的比例则基本持平,广州仅有28.6%的居民认为生活有所提高。 本次调查发现,7城市居民对未来半年的生活“会变好”显得比较有信心,各收入阶层持乐观态度的人群比例也都超过了40%。尽管如此,低收入者的生活质量仍然令人担忧。家庭月收入在1500元以下的人群生活满意度明显偏低,对生活感到不满意的人达1/3。同时,低收入人群对未来的生活也显得信心不足,他们当中只有42%的人对未来的生活状况持乐观态度。 另一方面,调查呈现的规律是,收入越高的人生活满意度越高,家庭月收入在8000元以上的居民对生活的满意率接近90%,充分反映了“衣食无忧”的乐观态度。此外,他们中61%的人相信未来会变得更好。 在与半年前的对比中,家庭收入越低的人表现得越悲观。家庭月收入低于1500元的居民中,只有35%表示生活水平有所提高,远低于月收入超过8000元的群体(56.1%);另一方面,15%的低收入人群(1500元以下)感觉自己的生活水平比半年前下降了,而有此悲观预期的高收入群体只占2%。 随着近年的教育改革和高校扩招,教育费用也日益攀升。本次研究发现,总体上,城市居民对教育费用的不满意比例超过了50%,其中天津居民对教育费用的不满意率最高,为57.1%。 值得注意的是,调查涉及的7个城市中,秦皇岛和青岛两市居民总体上对教育费用比较满意,同时他们对生活质量的总体满意度也相对更高。可见,教育费用的满意度已经是居民总体生活满意度的一个重要影响因素。 调查中,收入越高的城市居民对教育费用的满意度越低,这与人们通常认为的收入越低的人对教育费用越敏感的观点恰恰相反。家庭月收入超过8000元的居民中,六成以上的人对教育费用表示不满,而低收入群体(家庭月收入低于1500元)不满意的比例则在各收入群体中最低(46.1%)。 研究人员分析,其深层原因可能因为各阶层人群对教育需求都有其典型特征。低收入群体的要求较低,“有学上,少花钱”可能是他们最现实的要求。而比较富有的城市家庭,考虑的则是“教育投入要和教育产出成正比”的问题。高收入家庭普遍认为,教育方面的投入越大,给孩子铺设的前程也就越灿烂辉煌,因此呈现出部分教育“贵族化”的特点,各项费用极为高昂。 在医疗方面,调查数据显示57%的人最不满意医院的表现。北京、青岛、沈阳、天津4个城市中,均有六成左右的居民对医院不满意,在上海、广州、秦皇岛等城市也有一半以上的居民表示了类似不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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