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大家一个关于“增值税期末留抵余额”的问题,现在税务局都要求达到一定的税负率才能申报,我们有多余的进项税票,出于多方面的原因考虑,想把这些票都验了,让他转做留抵税额,但我们仍就按照一定的税负率交税 , 这样可以不?具体该怎么操作? 还有这样我们该怎么做帐?
期末核算一般纳税人的应纳增值税税额时,本期的进项税额大于本期的销项税额,差额便是期末留抵税额,这部分差额是可以放到下期继续抵扣增值税销项税额。
当月购进货物多,进项税也就多,库存商品也就多,如果当期进项大于销项,就会出现留抵税金,同时也会有相应多的库存商品。即留抵税是由于当期进项大于销项所产生的税收。如果只有留抵税金而没有实际库存,则涉嫌货物已发出但未计提销售,有逃税现象。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43号第二条第(一)款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以下简称一般纳税人)纳税申报表及其附列资料包括:
1、《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适用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2、《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一)》(本期销售情况明细);
3、《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二)》(本期进项税额明细);
4、《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三)》(应税服务扣除项目明细);一般纳税人提供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应税服务,按照国家有关营业税政策规定差额征收营业税的,需填报《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三)》。其他一般纳税人不填写该附列资料。
5、《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情况表》。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留抵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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