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规定的城市居民住房的楼距是多少

如题所述

国家强制性标准国标GB50180-93《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1994年2月1日起施行)1.0.5条规定了居住区的规划设计的基本原则,其中1.0.5.4条规定:“适应居民的活动规律,综合考虑日照、采光、通风、防灾、配建设施及管理要求,创造方便、舒适、安全、优美的居住生活环境”。第5.0.2条规定“住宅间距,应以满足日照要求为基础,综合考虑采光、通风、消防、防震、管线埋设、避免视线干扰等要求确定 。”
通俗的理解就是:按建设部制定楼间距国家标准,住宅室内空间的高度应不低于2.40米,各楼栋之间的距离应不小于楼房高度乘以0.70这一系数值,如果小于系数值,就会影响室内的采光、通风,造成居民之间的生活互相干扰等问题 。
1、楼距:楼高的0.7倍,此为南北朝向排列的楼房间距,若东西向则为0.5倍。如前排房屋的高度为20米,那么后排房屋距离前排房屋要有14米才符合要求。
2、采光权:指不动产的所有人或使用人享有从室外获取适度光源的权利,是人们生活不可或缺的基本权利。采光权是一种相邻权。对此,我国《民法通则》第83条规定:“不动产的相邻各方,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确处理截水、排水、通行、通风、采光等方面的相邻关系。给相邻方造成妨碍或者损失的,应当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损失。”对于住宅采光的标准,建设部《国家标准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93(修改本)第5条规定,住宅日照应符合如下标准:大寒日不少于2小时,冬至日不少1小时,旧区改建的项目内新建住宅日照标准可酌情降低,但不应低于大寒日日照1小时的标准。

南北朝向排列:房高的0.7倍
东西朝向排列:房高的0.5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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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06
一般来说,对于南北向排列的房屋,楼间距不小于楼高的0.7倍;东西排列的房屋,楼间距不小于楼高的0.5倍。

具体规定参见下列《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93)的条例:

1.0.5.4 “适应居民的活动规律,综合考虑日照、采光、通风、防灾、配建设施及管理要求,创造安全、卫生、方便、舒适、和优美的居住生活环境”

5.0.2 “住宅间距,应以满足日照要求为基础,综合考虑采光、通风、消防、防震、管线埋设、视觉卫生等要求确定。”
5.0.2.1 “住宅日照标准应符合表规定;对于特定情况还应符合下列规定:
(1)老年人居住建筑不应低于冬至日日照2小时的标准;
(2)在原设计建筑外增加任何设施不应使相邻住宅原有日照标准降低;
(3)旧区改建的项目内新建住宅日照标准可酌情降低,但不宜低于大寒日日
照1小时的标准。”
5.0.2.2 “住宅正面间距,应按日照标准确定的不同方位的日照间距系数控制”
5.0.2.3住宅侧面间距,应符合下列规定:
(1)条式住宅,多层之间不宜小于6M;高层与各种层数住宅之间不宜小于13M;
(2)高层塔式住宅、多层和中高层点式住宅与侧面有窗的各种层数住宅之间应考虑视觉卫生
因素,适当加大间距。
第2个回答  2013-07-30
国家规定的城市居民住房的楼距是1:1。
第3个回答  2013-07-30
间距规定
可以用:楼高:楼间距=1:1.2比值计算。
按照国家规定(设计规范)以冬至日照时间不低于1小时(房子最底层窗户)为标准。间距是用建筑物室外坪至房屋檐口的高度/tan(a) a-各地在冬至日正午时的太阳高度角。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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