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创建文明城市的宣传标语是什么?

如题所述

为进一步营造惠州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浓厚氛围,动员广大人民群众积极投身创建活动,形成创建文明城市、构建和谐社会的强大合力,中共惠州市委宣传部、惠州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惠州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现决定,面向社会有奖征集惠州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宣传标语、口号。

一、稿件要求

1、总体要求:文字精炼、寓意深刻、贴近生活,突出惠州创建促和谐、和谐促发展,全民创建、全民共享的理念和特点,充分体现文明和谐的惠州形象。
2、具体要求:(1)标语。积极向上、易于宣传,具有浓郁的地方特色和时代风格,具有较强的思想性、艺术性,文字表达简洁、清楚、优美,富有创意,文明健康,适于传播,每条在30个汉字以内。(2)口号。温馨文明,言简意赅,琅琅上口,易于传颂,每条在20个汉字以内。

二、奖项设置

设一等奖各1名,奖励3000元现金或等值奖品;二等奖各2名,奖励2000元现金或等值奖品;三等奖各8名,奖励500元现金或等值奖品。各类作品另设鼓励奖若干名,每人奖励价值100元纪念品一份。

三、征集时间和方式

本次征集活动截止时间为2008年1月15日,逾期无效。作品投稿分网上电子邮件投稿、邮寄和手机短信三种方式。投稿人必须写清楚姓名、通信地址、联系方式和电话。
1、电子邮件发送至:[email protected]
2、邮寄地址:惠州市云山西路6号行政中心3号楼206室创建办;邮编:516003。请在信封左边注明“征集标语、口号”。
3、以短信方式投稿:编辑短信“hz+内容”,移动用户发送至10658658,联通用户发送至106558333,小灵通用户发送至1065975268。(只收取正常通讯费)

四、注意事项

1、所有参选作品必须是原创,参选前未以任何形式发表过。
宣传标语、口号一经采用,将用于公开宣传、播放,制作纪念品等。
2、任何参选作品不得侵犯任何第三方的著作权、专利权或其他合法的法律权利。若作品或其使用的素材侵犯了他人的合法权利,由此产生的全部法律责任由该作品的投稿者承担。
3、本次活动入围的作品,视为委托创作之作品。其所有权利归主办单位所有。
4、投稿者请自备底稿。所有参选稿件不予退稿。
5、本次活动解释权归主办单位。

中共惠州市委宣传部
惠州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惠州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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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0-03-21
新客家,老客家,来到惠州就是一家人;外地人,本地人,在惠州工作就是惠州人。
第2个回答  2013-07-31
1、惠风和畅传文明,州雨温馨润鹅城。

2、共建文明惠州 ,共享惠州文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