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时因为工作被烫伤3%面积,二度烫伤。没有住院,但是经过一个多月治疗用药,患处基本好了,还有淡淡的疤痕,这样还能做出工伤鉴定吗?如果不能鉴定工伤,单位应该怎么赔偿我,工资奖金还有其他福利是否该照发?有没有法律依据?麻烦大家给我个答案!
职工因工伤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受了工伤,经过治疗以后,没有伤残,没有影响以后的正常生活已经是万幸了,为什么还要找公司要赔偿?
你最好还是要进行一下工伤鉴定,有没有残疾要他们说了才算的,你这种情况,要是伤在脸上或裸露的地方,并且你没结婚或你是女孩子还是有可能评残的。
工伤职工鉴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