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行的是三查七对制度。
一、三查:
1、操作前查,查药品的有效期,配伍禁忌。
2、操作中查,查药品有无变质、浑浊。
3、操作后查,查药品的安瓿有无破损,瓶盖有无松动。
二、七对指的是:查对床号、查对姓名、查对药名、查对剂量、查对时间、查对浓度、查对用法。
扩展资料
护理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
医疗卫生机构不得允许下列人员在本机构从事诊疗技术规范规定的护理活动:
1、未取得护士执业证书的人员;
2、未依照本条例第九条的规定办理执业地点变更手续的护士;
3、护士执业注册有效期届满未延续执业注册的护士。
第三十一条
护士在执业活动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依据职责分工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暂停其6个月以上1年以下执业活动,直至由原发证部门吊销其护士执业证书:
1、发现患者病情危急未立即通知医师的;
2、发现医嘱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或者诊疗技术规范的规定,未依照本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提出或者报告的;
3、泄露患者隐私的;
4、发生自然灾害、公共卫生事件等严重威胁公众生命健康的突发事件,不服从安排参加医疗救护的。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三查七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