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诊分级标准四级

如题所述

急诊分级标准四级为:第一级频危病人、第二级危重病人、第三级急症病人、第四级非急症病人。

1、第一级频危病人:

指病情可能随时危及病人生命,需立即采取挽救生命的干预措施,急诊科应合理分配人力和医疗资源进行抢救,这类病人分为第一级。

2、第二级危重病人:

危重病人来医院的时候,有可能呼吸循环相对是稳定的,但患者的症状特别的严重,意识很模糊,创伤性的复合性的损伤,心绞痛、心梗,这类病人分为第二级,所以必须立即提供监护设备。

3、第三级急症病人:

急症病人有发烧到39度,同时存在有明显的肺炎,呼吸急促,这类暂时不会在短时间内出现危及生命的症状,但这类病人在医院观察治疗时分为第三级。

4、第四级非急症病人:

这类患者没有急性发病的症状,也很少主诉什么不舒服,临床判断不需要急诊治疗的病人。这类病人分为第四级。

急诊分级的原因目的及意义:

1、急诊分诊的原因:

在大医院,大量非急诊患者占用了急诊资源,急诊资源不能得到合理使用,致使大医院“看病难”变得更加严重,甚至可能因此延误危重病人的救治。为了将有限的急救资源更好地用于抢救急危重症患者,因此将患者进行分诊治疗。

2、急诊分诊的目的:

目的是提高急诊工作效率和抢救成功率,安排就诊顺序,控制急诊室内就诊人数,增加病人对急诊工作满意度。

3、急诊分诊的意义:

意义在于门诊病人能得到快速、便捷服务,危、重及急诊患者能得到及时有效的救治。分诊是流程的起点,树立医院服务形象和提高门诊质量至关重要的一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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