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特别荣誉奖学金申请条件如下: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创新能力、社会实践、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
为资助世界各国学生、学者到中国高等学校进行学习和研究,增进中国人民与世界各国人民的相互理解和友谊,发展中国与世界各国在教育、科技、文化、经贸等领域的交流与合作,中国政府设立了中国政府奖学金。
申请中国政府奖学金的材料
1、《中国政府奖学金申请表》(由CSC统一印制)。
2、经过公证的最高学历证明和学习成绩证明;如申请人为在校学生或已就业,需另外提交本人所在学校或单位出具的在学证明或在职证明。
3、来华学习时间在6个月以上者(含6个月)需出具《外国人体格检查记录》(由中国卫生检疫部门统一印制)。
4、来华学习或研究计划(不少于200字)。
5、在中国境外申请攻读硕士、博士学位者或申请作为高级进修生者,需出具两名教授或副教授的推荐信;在中国境内申请攻读硕士、博士学位者,需出具报考学校的录取通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