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在培训期间工资应为正常的多少?

或者说百分之几

在《劳动法》里面没有培训期这种说法,你说的培训期应该指的是试用期,在这种情况下,试用期工资应该不低于正常工资的80%。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条 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而对试用期的法律也是有严格限制的。
《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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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3-07-22
对于培训期工资,劳动法是没有硬性规定的,工资应该是在合同上明确的,如果不是双方协商一致是不能单方面擅自更改的。如果公司要在培训期间减额支付工资,那就需要在培训前,与员工签订一份培训协议,明确培训期工资支付的办法,不过再怎么减少,也是不能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5-11-14
  对于培训期工资,劳动法是没有硬性规定的,工资应该是在合同上明确的,如果不是双方协商一致是不能单方面擅自更改的。如果公司要在培训期间减额支付工资,那就需要在培训前,与员工签订一份培训协议,明确培训期工资支付的办法,不过再怎么减少,也是不能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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