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平均绩点怎么算?

如题所述

换算公式为:5分等于90分,4分等于80分,3分等于70分,2分等于60分。

完整换算规则参照如下:

绩点数处于1.0-1.5分的,换算成百分制的则为60-65分。

绩点数处于1.6-1.9分的,换算成百分制的则为66-69分。

绩点数处于2.0-2.5分的,换算成百分制的则为70-75分。

绩点数处于2.6-2.9分的,换算成百分制的则为76-79分。

绩点数处于3.0-3.5分的,换算成百分制的则为86-90分。

扩展资料:

绩点制是实行学分制的重要配套措施之一,,自从1985年我国开始倡导实行学分制以来,人们对学分制的讨论和研究比较多,缺了对绩点制的探讨。

从而影响了学分制的顺利实施,对当下国内高校在采用绩点制过程中存在的诸多共性问题进行分析研究,并在与美国高校实行的绩点制进行比较的基础上,提出了相应的对策。

一种国际通行的学生学习成绩评估体制—平均学分绩点(GPA)将在北大全面实行,北大教务部研究决定,自2002级学生起。

学生所学课程都参与GPA计算(2002级以前的学生,仍按各院系自己制定的规则执行),计算机将自动完成对学生成绩的GPA计算,并列入成绩单中。教务部已将这种机制写进“大学生学籍管理细则”中。

早在1999年起就开始采用GPA衡量学生学习质量,几年来这种方法已逐步被大家所理解、接受。平均学分绩点换算的方法为把各科成绩按绩点数乘以学分,再以总学分除之。分数成绩和绩点数的换算如下:

90-100分=4.0;85-89分= 3.7;82-84分=3.3;78-81分=3.0;75-77分=2.7;72-74分=2.3;68-71分=2.0;64-67分=1.5;60-63分=1.0;60以下=0。

如果一学期修了三门课,英文3学分(成绩4点)、历史3学分(成绩2点)物理3学分(成绩3点)。那么GPA是(4×3+3×2+3×3)÷9=3。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绩点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GP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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