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宫廷的等级表

后宫的等级表,还有就是皇上丞相的也要哦!

后宫等级表
最高等:皇后 限一名
二等:贵妃 限二名
三等:偏妃 限四名
四等:侍嫔 限八名
五等:宜侍 限十六名
六等:女姬 限三十二名
七等:伴姬 限六十四名
八等:姬人 无限
九等:粉黛 无限
皇后为后宫之主,可以随意吩咐和鞭打妃嫔,全凭喜怒而定。
贵妃出身高贵,受宠,有子,次于皇后,但无权利抚育自己的子女,要听凭皇后的吩咐
偏妃出身京官家,很受宠爱,无子但有女,或有子,次于皇后,可育儿女,听凭皇后吩咐
侍嫔出身地方官家,不很受宠,可以抚养儿女,但讨皇上厌或犯了宫规可以充为宫女
宜侍到伴姬出身小吏家的子女或与朝廷无瓜葛的大户人家,可以抚育儿女
姬人是从豪门显贵和朝廷大员或皇室宗亲(公主所生的子女)选出来的女孩子
粉黛是从地方官员中的女儿,当然,也可以是农民和商人的女儿,但要同过大选,落选者降格为婢,也可以是官员送给皇上的女孩儿,没有固定的地位,只有上升到伴姬后才为固定

夏、商官吏等级,史阙无载。西周之制,据《周礼》等文献资料,官自一命至九命,命数多者为高,如天子之三公八命,下士一命。是否确切如此,有待地下发现证实。

春秋、战国时期,随着各国官僚制度的发展,“秩”始与官吏等级相连。当时“秩”或指官吏的禄,如《荀子·彊国》:“官人益秩,庶人益禄”,注:“皆谓廪食也。”或指职,如《左传》文公六年:“委之常秩。”后专指官吏等级,以计俸禄。如官僚制度相对完备的秦,官吏的秩就有中二千石、比二千石、四百石、二百石等。“石”,是谷物的计量单位。秩二千石,并非食禄二千石,而是借用“石”字来标明等级。

汉制,仍以“石”之数目多少确定官吏等级。汉官吏秩等为万石、中二千石、二千石、比二千石、千石、比千石、八百石、比八百石、六百石、比六百石、五百石、四百石、比四百石、三百石、比三百石、二百石、百石,百石之下,再加县斗食佐史之秩,共十八等。官吏的“秩”,既决定禄之多少,也标明等级身分的尊卑。官秩有别,则所佩印绶及礼遇迥异。但官秩高低却不完全表示政治权力的大小。以刺史为例,官秩仅六百石,较郡守(二千石)、县令(高则千石)为低,却“周行郡国,省察治状,黜陟能否,断治冤狱”,权力极大。又如尚书令,秩千石,在东汉出纳王命,操持朝权,权力较形同虚设的三公(秩万石)为大。

曹魏设官品九品之制,一品为高,九品为低。“品”与“秩”并行,官吏皆品、秩兼备。西晋至南朝,沿用此制。如晋三品将军,秩中二千石;光禄大夫,品第三,秩中二千石。又如梁武帝定官品,“于品下注一品秩为万石,第二第三为中二千石,第四第五为二千石”。但品似比秩更为重要,西晋占田、荫客、荫亲属等经济权益,皆以品之高低为准。

北魏官无秩,仅有品。孝文帝改制,九品中每品分上、中、下,共九品二十七级。太和二十三年(499),始将九品中每品分为正从,自正一品至从九品,凡十八级;自正四品以下,每一级中又分上、下两阶,共计九品三十级。史称“前世职次皆无从品,魏氏始置之,亦一代之别制也”。天监七年(508),南朝梁武帝亦创十八班之制,以班多者为贵,均士流居官;十八班之外有流外七班,为寒微士人居官;又有三品蕴位、三品勋位,以安排冗散之人。隋唐以后,九品分为正从,不入九品者为流外之官成为定制,历代因循,至清亡而废止。

九品之制制定以后,在九品中逐渐出现划分等级尊卑的界限。而晋命五品以上官的子弟入国子学(见国子监),五品以下子弟只能入太学,以别贵贱。北魏定族姓,最低的官品界限是第五。北齐礼仪之制,三、五、九品礼数有所不同。隋唐职官三品以上为贵,五品以上为“通贵”,故有“九品以上官卑”、“五品以上官贵”之别。唐高宗撰姓氏录,规定官品第五以上者得为士族。就文献和考古资料看,唐代三、五、九品官在服饰、乘舆、丧葬、授田、减罪等方面,都存在明显的等级差异。这几个等级界限在宋以后仍然存在,但仅限于礼遇方面的区别。

九品之制,包括职事官、散官、勋级和封爵。除职事官外,其他三者均不具备行政职能和权力。散官(分文散与武散),又称阶官或散阶,“凡九品以上职事,皆带散位;谓之本品。职事则随才录用,或从闲入剧,去高就卑,迁徙出入,参差不定。散位则一切以门荫结品,然后劳考晋叙”。这一原则,萌芽于魏晋南北朝,确定于隋唐,为后代所沿用。本品与职事官品,不必相符。本品高的固然可以下行低级职务,本品低而任高职者也往往有之。如宋有官、职分离的差遣制度(见官、职、差遣);明代有以本官翰林大学士入阁参预机务;清亦有差使、实职、官阶之别,官品仅具有决定服色、俸禄数额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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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3-07-18
中国古代允许纳妾,统治者常妻妾成群。后宫指她们生活的地方,或其生活圈子。

1.上古

媵是作陪嫁的人的意思,可以是未出嫁的妹妹或侄女,或者是其他国家的人(天子或诸侯娶妻时才会有)。例如女英是舜的媵。

在商朝有时有并后(同时有两个王后)的情况。

《周礼》记载:王的后妃“编制”为:一后(嫡妻)、三夫人、九嫔、二十七世妇、八十一御妻,凡一百二十一人。诸侯一娶九女,且不再娶,可见妾是八个;大夫是一妻二妾;士则是一妻一妾。而庶民,则只许有一妻与之匹配,故而庶民被称为匹夫匹妇。但《周礼》很可能是战国晚期儒家的空想作品。

另外一些儒家作品则称天子“一娶十二女”,“古者天子娶后,三国来媵,皆有娣侄,凡十二女。”并称诸侯“一娶九女”,也有称天子“一娶九女”的。

先秦的后妃之制还比较简单,王之妻称后,王之主要妾及诸侯之妻称夫人。

周朝的制度要求避免同时出现两个王后或诸侯夫人的情况。

2.汉朝

西汉皇帝之妻称皇后,妾皆称夫人。并立八品:

皇后
昭仪;至元帝时才被创设
夫人
美人
良人
八子
七子
长使
少使
婕妤,自婕妤至充依,此四等为汉武帝所增设
娙娥
容华
充依
五官
顺常
无涓、共和、娱灵、保林、良使、夜者等,五个位号并立为最后一级
太子妻称妃,妾有良娣、孺人,共三级;皇孙妻称夫人,妾无位号,皆称家人子。

东汉初开国时,后宫位号被大量删减,只剩贵人、美人、宫人、采女等四等级,且人数不定。

但后来至汉桓帝、汉灵帝时,后宫女子不论后妃、女官、宫女等,总数多达二万人。

3.魏

曹操为魏王时,于王后以下定五等:夫人、昭仪、婕妤、容华、美人。魏文帝时增设贵嫔、淑媛、修容、顺成、良人五等。明帝时又增淑妃、昭华、修仪三等,省除顺成,这样在皇后以下定制十二等级:

1)夫人,位次皇后,爵无所视;
2)贵嫔,位次夫人,爵无所视;
3)淑妃,位视相国,爵比诸侯王;
4)淑媛,位视御史大夫,爵比县公;
5)昭仪,爵比县侯;
6)昭华,爵比乡侯;
7)修容,爵比亭侯;
8)修仪,爵比关内侯;
9)婕妤,视中二千石;
10)容华,视真二千石;
11)美人,视比二千石;
12)良人,视千石。

4.晋朝

晋武帝取汉魏之制,参用古法,始设三夫人、九嫔:

三夫人:贵嫔、夫人、贵人,位视三公;
九嫔:淑妃、淑媛、淑仪、修华、修容、修仪、婕妤、容华、充华,位视九卿。
九嫔以下还有美人、才人、中才人,爵视千石以下。

5.隋朝

隋朝初时,由于隋文帝之皇后—独孤伽罗善妒,因此后宫位号非常简单,虽有设置、但仍不正式作为皇妾;

皇后一人
嫔,三员,掌教四德,视正三品。
世妇,九员,掌宾客祭祀,视正五品。
御女,三十八员,掌女工丝枲,视正七品。
又参循汉、晋旧制,设置六尚、六司、六典等女官职,以掌后宫典仪。

因独孤皇后善妒,后宫位号形同虚设,在独孤皇后崩后,随文帝才又将之改为;

贵人,三位
嫔,增至九人
世妇,增至二十七人
御女,增至八十一人
隋炀帝时期,隋炀帝又参阅古典,自制嘉名以充实后宫;

皇后一人
三夫人;贵妃、淑妃、德妃,品正第一
九嫔;顺仪、顺容、顺华、修仪、修容、修华、充仪、充容、充华,品正第二
婕妤,十二员,品正第三
世妇;美人、才人十五员,品正第四
宝林二十四员,品正第五
御女二十四员,品正第六
采女三十七员,品正第七
另又有承衣刀人,皆随侍左右,并无员数,视六品以下

6.唐朝

唐朝初开国时,参考前朝旧制而设立;

皇后一人
四夫人;贵妃、淑妃、德妃、贤妃,各一人,正一品
九嫔;昭仪、昭容、昭媛、修仪、修容、修媛、充仪、充容、充媛,各一人,正二品
婕妤九人,正三品
美人九人,正四品
才人九人,正五品
宝林二十七人,正六品
御女二十七人,正七品
采女二十七人,正八品
唐高宗时改制为;

皇后一人
赞德二人
宣仪四人
承闺五人
承旨五人
卫仙六人
供奉八人
侍栉二十人
之后在唐玄宗开元年间又改宫制为;

皇后一人
惠妃、丽妃、华妃、贵妃,各一人,正一品
六仪;波仪、德仪、贤仪、顺仪、婉仪、芳仪为正二品
美人,四人
才人,七人
尚宫、尚仪、尚服,各二人

7.宋朝

宋朝立,沿唐制,设四妃、九嫔、等等。真宗、仁宗在位时,把九嫔扩充至十八人,仁宗又在妃级别中增一位号名宸妃。 宋朝定宫制为;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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