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县伊三郎出生于哪里

如题所述


山县伊三郎
山县伊三郎(やまがたいさぶろう、1858年2月6日(安政4年12月23日)-1927年(昭和2年)9月24日)日本明治、大正时期官僚、政治家、华族。正二位·勋一等·公爵。旧姓胜津,是日本元老山县有朋的外甥和养子。
父亲是_藩士胜津兼亮。母亲是山县有朋之姐寿子。文久元年(1861年)立为山县有朋之养嗣子。明治4年(1871年)随岩仓遣外使节团赴德国留学。归国后,任外务省见习翻译、驻柏林公使馆馆员。明治16年入太政官,以后历任法制局参事官、爱知县书记官、德岛县知事、内务省地方局长、总务长官、次官等职,明治39年任第1次西园寺内阁递相。明治41年任日本贵族院议员。明治43年任韩国副统监,日韩并合后任朝鲜总督府政务总监,执掌殖民地行政事务。大正8年(1919年)镇压三·一独立运动。大正9年就任关东长官。大正11年山县有朋死后,他承袭公爵爵位,同年任枢密顾问官。
中文名:山县伊三郎
外文名:やまがたいさぶろう
别名:素空
国籍:日本
民族:大和
出生地:山口县
出生日期:1858年2月6日(安政4年12月23日)
逝世日期:1927年(昭和2年)9月24日
职业:官僚、政治家
代表作品:《素空公墨_画存》
位阶:正二位
勋等:勋一等旭日桐花大绶章
爵位:公爵
公职:第15代递信大臣
公职:第2代韩国统监府统监
公职:第1代朝鲜总督府政务总监
公职:贵族院敕选议员、世袭议员
公职:枢密顾问官
人物生平
山县养子
1858年2月6日(安政4年12月23日)出生于长门国所在的长州藩(今山口县)的士族家庭,本姓胜津,是长州藩藩士胜津兼亮与山县寿子(山县有朋的姐姐)的次子,养父山县有朋元帅是明治维新的元勋、明治九元老之一。因为舅舅山县有朋还没有儿子(山县有朋有子女7人,但除女儿松子外,其余均夭折),所以,作为外甥的伊三郎被过继给山县家当养嗣子。
官僚
1871年(明治4年)12月,日本政府派出岩仓使节团赴欧美国家访问、考察,13岁的山县伊三郎随团出国,前往德意志帝国留学。归国后,1878年(明治11年)12月9日任外务省见习翻译,1880年(明治13年)3月9日任外务省三等书记生,派驻柏林公使馆任事。1881年(明治14年)4月12日归国,同年12月5日任外务省书记生,驻柏林公使馆任事。1882年(明治15年)12月20日奉召回国。1883年(明治16年)5月16日依愿免本官,同年11月6日任太政官权少书记官。1884年(明治17年)3月22日兼任制度取调局御用挂。1885年(明治18年)8月7日奉派赴京都府、大阪府、爱知县、兵库县、爱媛县、高知县、广岛县、山口县、长崎县、熊本县、鹿儿岛县等诸府县出差。
1885年(明治18年)12月23日任内阁法制局参事官,同年12月24日充法制部勤务。1886年(明治19年)4月10日叙奏任官四等,下赐上级俸。1887年(明治20年)3月18日任爱知县书记官,叙奏任官四等,下赐上级俸。1887年(明治20年)4月任法制局第一部长、官报报告主任。1889年(明治22年)6月25日升叙奏任官三等、赐下级俸。1890年(明治23年)6月13日任县制郡制实施方法取调委员长。同年10月11日任内务省书记官,叙奏任官三等、赐下级俸。同年10月20日命在总务局文书课勤务。1891年(明治24年)3月30日兼任总务局记录课长。同年5月11日任郡区长试验委员。同年8月16日兼任往复课长和报告课长,并充文书课勤务。同年8月18日任统计及官报报告主任。同年9月21日赴群马县出差。
1892年(明治25年)5月7日奉命赴宫城县、福岛县、岩手县、青森县、山形县、秋田县出差。同年8月6日任神职试验委员。同年10月5日奉命巡视宫城县、福岛县、岩手县、青森县、山形县、秋田县监狱。同年12月27日任东京府书记官,叙高等官五等。1893年(明治26年)1月6日免内务省大臣官房往复课长、报告课长、统计及官报报告主任等职,改任东京府文官普通试验委员长、官报报告主任、小学教教员检定委员长、神职寻常试验委员长、世界博览会出品事务委员长。同年1月9日任东京市区改正委员会委员。同年2月3日免本官,专任东京府书记官。
1895年(明治28年)9月任社司社掌试验委员长,同年10月12日升叙高等官四等。1896年(明治29年)8月12日任德岛县知事,叙高等官二等。1899年(明治32年)2月21日任三重县知事,叙高等官二等。1899年(明治32年)5月8日任递信省管船局长,叙高等官二等。同年5月10日兼任高等海员审判所所长。同年5月13日任日本邮船株式会社·大阪商船株式会社·东京海上保险株式会社会计下检查官和日本邮船株式会社会计监察委员。同年5月15日任东京市区改正委员。同年5月19日任林野整备审查会委员。同年6月3日任中央卫生会临时委员。同年7月19日至大阪、长崎各海事局区内出差。同年9月22日任万国船舶信号书调查委员长。同年11月22日任递信省所管事务政府委员。
1900年(明治33年)3月31日免万国船舶信号书调查委员长,同年5月9日奉派至韩国和俄国西伯利亚沿岸港口以及东京、大阪、函馆各海事局区内出差。同年5月16日任东洋汽船株式会社会计下检查官。同年6月27日任港湾调查会委员。同年7月6日归朝。同年10月12日奉派至大阪海事局区内出差。同年12月10日任濑户内海航海规程调查委员长。同年12月24日任递信省所管事务政府委员。1901年(明治34年)7月5日任内务省地方局长,叙高等官二等。同年12月9日任内务省所管事务政府委员。1902年(明治35年)1月21日任东京市区改正委员。
1902年(明治35年)2月8日任内务省总务长官,叙高等官一等。同年2月12日任内务省文官普通试验委员长、神职试验委员长。同年2月14日任港湾调查会会长、东京市区改正委员长、铁道会议议员。同年2月20日任神职高等试验委员长、神职寻常试验委员长。同年2月28日任第五届国内劝业博览会评议员。同年3月14日任文官高等惩戒委员(明治35年4月12日期满)。同年3月17日任政务调查委员。同年4月14日任文官高等惩戒委员(明治38年4月13日期满)。同年12月8日任内务省所管事务政府委员。1903年(明治36年)5月11日任内务省所管事务政府委员。1903年(明治36年)12月5日任内务次官,叙高等官一等。同年12月7日任内务省所管事务政府委员。1905年(明治38年)4月26日任文官高等惩戒委员,同年12月27日任内务省所管事务政府委员。
政治家、重臣
1906年(明治39年)1月7日——1908年(明治41年)1月14日任第一次西园寺公望内阁递信大臣。1906年(明治39年)1月22日免东京市区改正委员长,同年1月31日依愿免文官高等惩戒委员。在任递信相期间,积极贯彻其父山县有朋的意志。1908年(明治41年)1月13日,西园寺内阁在编制1908年度的预算时,递信大臣山县伊三郎与大藏大臣阪谷芳郎就铁道建设预算问题发生意见冲突,两人在当天共同向明治天皇提出辞呈,此举实际上成了西园寺内阁崩溃的催化剂。1月14日,西园寺内阁也以“内阁不统一”为由递交了辞呈。但天皇依据元老首座伊藤博文的意见,批准递相和藏相辞职,但保留西园寺内阁,进行内阁改组。同年5月,立宪政友会在众议院换届大选中取得绝对多数,由于担心政友会在内阁占据绝对优势,因此山县阀持续展开倒阁运动,最终西园寺内阁在7月4日总辞职。1908年(明治41年)7月7日,山县伊三郎任帝国议会贵族院敕选议员。
1910年(明治43年)5月30日任韩国统监府副统监,与统监寺内正毅协力加速推进“日韩合并”。1910年(明治43年)10月1日——1919年(大正8年)8月12日任朝鲜总督府政务总监兼中枢院议长,叙亲任官。政务总监是在朝鲜总督之下设置的亲任官,在朝鲜总督府组织体系中居第二位,统括除军事权以外的行政、立法、司法之一切实务大权;朝鲜总督府中枢院是仿枢密院设置的咨询顾问机构,以日裔政务总监兼任议长,朝鲜人任副议长和顾问。1911年(明治44年)2月1日兼任李王职职员惩戒委员。1912年(明治45年)4月1日——1913年(大正2年)7月14日兼任临时土地调查局长事务取_,1913年(大正2年)7月14日兼任朝鲜总督府高等土地调查委员会委员长。1916年(大正5年)12月25日任内务省所管事务政府委员。1917年(大正6年)5月3日受命赴满洲出差,同年12月25日任政府委员。1918年(大正7年)6月20日任株式会社朝鲜殖产银行设立委员长,同年12月25日任政府委员。1919年(大正8年)1月25日任大勋位李太王葬仪挂长,办理朝鲜高宗李熙的国葬。
山县伊三郎在朝鲜任职近10年,开展土地调查、银行金融、关税制度的整备,为日本强化在朝鲜半岛的殖民统治和“开发”(实为经济控制和资源掠夺)竭尽心力。1919年(大正8年)3月1日,朝鲜半岛爆发反抗日本殖民统治,争取民族解放的“三一运动”,在日本殖民当局的残酷镇压和野蛮屠杀下,三一运动以失败告终。日本的原敬首相在三·一独立运动后拟改用文官担任朝鲜总督,取代声名狼藉的军人,此意在废止殖民地武官专任制,以“文化政治”取代“武断政治”。先后辅佐寺内正毅、长谷川好道两代朝鲜总督(两人均为陆军元帅)的山县伊三郎一度被认为是文官总督的最佳人选。1919年(大正8年)8月12日,山县伊三郎与长谷川好道一同解任,但接任总督的是预备役海军大将斋藤实,立宪政友会的水野链太郎接任政务总监。
1920年(大正9年)5月24日——1922年(大正11年)9月8日任关东长官(日本在中国东北的殖民地关东州的行政首脑,驻节旅顺)。同年7月1日、12月21日两次任政府委员。1922年(大正11年)2月1日,养父山县有朋去世,同年2月28日,山县伊三郎继任山县公爵家家督并世袭为公爵。1922年(大正11年)2月27日免去贵族院敕选议员,28日袭爵后自动成为贵族院华族议员(全体公爵、侯爵是贵族院的当然议员,属世袭议席)。1922年(大正11年)11月4日——1927年(昭和2年)9月24日任枢密顾问官。1924年(大正13年)12月29日作为答礼使出使印度支那。1926年(大正15年)3月16日任宫内省宗秩寮审议官。同年6月15日任维新史料编纂会委员。1927年(昭和2年)9月24日,山县伊三郎公爵病逝,享年69岁。
荣典
日本勋位
1883年(明治16年)12月25日-正七位;
1884年(明治17年)10月3日-从五位;
1890年(明治23年)3月1日-大日本帝国宪法发布记念章;
1891年(明治24年)6月16日-正五位;
1895年(明治28年)6月21日-勋六等瑞宝章;
1896年(明治29年)6月20日-从四位;
1897年(明治30年)6月26日-勋五等瑞宝章;
1898年(明治31年)12月28日-勋四等瑞宝章;
1901年(明治34年)6月21日-正四位;
1902年(明治35年)12月27日-勋三等瑞宝章;
1906年(明治39年)3月30日-从三位;
1906年(明治39年)4月1日-勋二等旭日重光章·明治三十七八年从军记章;
1909年(明治42年)7月21日-勋一等旭日大绶章;
1912年(大正元年)8月1日-韩国并合记念章;
1912年(大正2年)9月10日-正三位;
1915年(大正4年)11月7日-金杯一组;
1915年(大正4年)11月10日-大礼记念章(大正);
1918年(大正7年)11月4日-金杯一组;
1920年(大正9年)11月15日-金杯一组;
1920年(大正9年)12月23日-金杯一组;
1921年(大正10年)7月11日-从二位;
1922年(大正11年)2月28日-公爵袭爵;
1926年(大正15年)1月15日-御纹付银杯;
1927年(昭和2年)9月24日-正二位·旭日桐花大绶章·帝都复兴记念章。
外国勋章
1885年(明治18年)2月10日-德意志帝国梅克伦堡-什未林大公国李特尔·克罗伊茨·格里芬勋章;
1908年(明治41年)2月24日-大韩帝国李花大勋章;
1910年(明治43年)8月28日-大韩帝国瑞星大勋章;
1925年(大正14年)4月13日-法兰西第三共和国法国荣誉军团勋章大十字骑士勋位。
亲族
山县伊三郎的妻子是加藤弘之男爵之女高子。长子山县有道继承山县公爵家,曾出仕宫中,任侍从和式部官,袭公爵。三子山县三郎是内务·朝鲜总督府·台湾总督府系统的官僚,官至_木县知事。养子山县有光是船越光之丞男爵的三子,母亲是山县有朋之女松子,过继为山县伊三郎的养子,荫祖父之功勋,1922年(大正11年)2月封授男爵,建立山县公爵家的分家山县男爵家,官至陆军大佐、第21飞行团长。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