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13-08-12
按会计准则的规定,开办费要在生产经营开始当月全额转入当期损益,记入管理费用;
但税法规定,长期待摊费用要在不少于三年的期限摊销,所以税务局要求调整。
第2个回答 2013-08-12
你错在每发生一笔开办费时直接计入了管理费用,税务局需要一个开办费的总数。
新账户体系中一级账户没有开办费,二级账户准则不会规定,所以按照实际情况可以现在长期待摊费用项下设置一个二级明细,然后在生产经营开始当月全额转入管理费用即可。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3个回答 2013-08-12
管理费用中没有开办费。
估计你们没实行新的企业会计准则体系,而是实用《企业会计制度》。
开办费需单独设置会计科目,单独核算。在开始营业的当月,一次计入管理费用。
估计你们现在尚未开业,就单独设置开办费科目(或者在长期待摊费用的二级科目),将管理费用中开办费科目的余额转入开办费中。
如果开业了,就无所谓了,直接将开办费科目转入管理费用的其他科目就行了,比如说其他资产摊销。
第4个回答 2013-08-12
根据新的企业会计准则体系(2006)的有关规定,企业在筹建期间发生的开办费,在发生时直接计入当期管理费用。
可见,与原企业会计准则(制度)(2005前)的有关规定相比,企业发生的开办费不再资本化(计入“长期待摊费用”科目),不再在开业后一次性计入管理费用,而是在实际发生时,即计入当期管理费用。由此,企业在正式开业之前,通常由于没有收入的实现但有开办费的发生,而导致企业在筹建期间将出现亏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