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意侮辱,谩骂他人算不算侵犯名誉权?

我家楼上有个80多岁的老太太,经常在楼下毫无证据的侮辱,谩骂我家人,导致我们受到邻居的异样眼光,请问我们该怎么办?

随意侮辱、谩骂他人属于侵犯名誉权。
名誉权,是人们依法享有的对自己所获得的客观社会评价、排除他人侵害的权利。它为人们自 尊、自爱的安全利益提供法律保障。名誉权主要表现为名誉利益支配权和名誉维护权。我们有权利用自己良好的声誉获得更多的利益,有权维护自己的名誉免遭不正当的贬低,有权在名誉权受侵害时依法追究侵权人的法律责任 。
公民享有的就其自身特性所表现出来的社会价值而获得社会公正评价的权利。人格权的一种。人的名誉是指具有人格尊严的名声,是人格的重要内容,受法律的保护。任何人对公民和法人的名誉不得损害。凡败坏他人名誉,损害他人形象的行为,都是对名誉权的侵犯,行为人应负法律责任。
公民的名誉权受到侵害了,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它为人们自尊、自爱的安全利益提供法律保障。有权维护自己的名誉免遭不正当的贬低,有权在名誉权受侵害时依法追究侵权人的法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 101 条规定:公民、法人享有名誉权,公民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公民、法人的名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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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3-08-13
我找了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名誉权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里和你这事有关的,参考下吧!-----------侵害名誉权责任应如何认定?
是否构成侵害名誉权的责任,应当根据受害人确有名誉被损害的事实、行为人行为违
法、违法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有因果关系、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来认定。
  以书面或口头形式侮辱或者诽谤他人,损害他人名誉的,应认定为侵害他人名誉权。
  对未经他人同意,擅自公布他人的隐私材料或以书面、口头形式宣扬他人隐私,致他人
名誉受到损害的,按照侵害他人名誉权处理。
  因新闻报道严重失实,致他人名誉受到损害的,应按照侵害他人名誉权处理。
----------侵害名誉权的责任承担形式如何掌握?
  人民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二十条和第一百三十四条的规定,可
以责令侵权人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
  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可以书面或口头的方式进行,内容须事先经人民法院审
查。
  恢复名誉、消除影响的范围,一般应与侵权所造成不良影响的范围相当。
  公民、法人因名誉权受到侵害要求赔偿的,侵权人应赔偿侵权行为造成的经济损失;公
民并提出精神损害赔偿要求的,人民法院可根据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侵权行为的具体情节、
给受害人造成精神损害的后果等情况酌定。
---------侵权人不执行生效判决,不为对方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的,应如何处
理?
  侵权人拒不执行生效判决,不为对方恢复名誉、消除影响的,人民法院可以采取估告、
登报等方式,将判决的主要内容及有关情况公布于众,费用由被执行人负担,并可依照民事
诉讼法第一百零二条第六项的规定处理。
希望对你有所帮助!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8-07-06
你好,这不属于犯罪行为,如果存在侮辱、诽谤等情形的,则构成名誉侵权,可要求其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赔偿损失。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3个回答  2020-05-12
我找了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名誉权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里和你这事有关的,参考下吧!-----------侵害名誉权责任应如何认定?
是否构成侵害名誉权的责任,应当根据受害人确有名誉被损害的事实、行为人行为违
法、违法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有因果关系、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来认定。
  以书面或口头形式侮辱或者诽谤他人,损害他人名誉的,应认定为侵害他人名誉权。
  对未经他人同意,擅自公布他人的隐私材料或以书面、口头形式宣扬他人隐私,致他人
名誉受到损害的,按照侵害他人名誉权处理。
  因新闻报道严重失实,致他人名誉受到损害的,应按照侵害他人名誉权处理。
----------侵害名誉权的责任承担形式如何掌握?
  人民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二十条和第一百三十四条的规定,可
以责令侵权人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
  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可以书面或口头的方式进行,内容须事先经人民法院审
查。
  恢复名誉、消除影响的范围,一般应与侵权所造成不良影响的范围相当。
  公民、法人因名誉权受到侵害要求赔偿的,侵权人应赔偿侵权行为造成的经济损失;公
民并提出精神损害赔偿要求的,人民法院可根据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侵权行为的具体情节、
给受害人造成精神损害的后果等情况酌定。
---------侵权人不执行生效判决,不为对方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的,应如何处
理?
  侵权人拒不执行生效判决,不为对方恢复名誉、消除影响的,人民法院可以采取估告、
登报等方式,将判决的主要内容及有关情况公布于众,费用由被执行人负担,并可依照民事
诉讼法第一百零二条第六项的规定处理。
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第4个回答  2013-08-13
侮辱本身就算犯罪。侮辱诽谤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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