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工受伤赔偿

大家好!!!
具体是这样的:前几天我装修了下房子,装修期间一工人摔伤了,我给一次性付给他2万元,并他写下收款条,收条上说明与我无关,被伤人签字并按手印,他强烈要求回老家看病,现在又说钱不够给我要钱,我应该怎么办?

第1个回答  2008-06-17
既然对方已经表示与你无关,通常情况下不用再给。但如果2万元与你实际应当赔偿的金额相差较大,对方要求增加赔偿还是能够得到法院支持的。
人身损害赔偿的标准参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自己到网上查一下吧。
第2个回答  2008-06-19
有了那个收条还怕个球??不用给他的了。他还强要,,告他敲诈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