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三月学校(可能是为了提高就业率)让我们在限期签订劳动合同或就业协议书。当时我还未确定工作,所以找朋友所在公司签了一份劳动合同,不过没有去那边工作。临近毕业前核对信息,我的工作单位上写的就是我的朋友的所在公司名称。
现在毕业后情况是这样的,:
1,就业协议书毕业前毕业后都没签,空白的,都在我手上(我估计毕业了应该就业协议书也是失效了)。
2,我目前在我户籍这边一家公司实习,还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不知道朋友所在公司的那份合同上交学校后是否需要处理,如果需要,如何处理?
3,档案已经放在我户籍这边的人才中心了。
4,报到证现在在我自己手上,什么章都没改,不知道怎么处理。是不是应该要带什么材料去人才中心问问,
还是要等实习期结束有签订合同了再处理?
5,问题比较杂又比较多,麻烦各位了。
所以如果我要办理报到证的话,上面盖的章一定是要我朋友所在公司的章是吗?
追答报到证上面的章应该是学校的章,只是报到单位应该是你朋友的公司,报到证总要有一个地方去报到嘛,就是学校开出,让你到一个公司报到的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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