篮球比赛中打手犯规的概念是怎么样的?

当球已经出手,但是已经打手,这样算犯规了吗?

第1个回答  2008-06-16
从描述动作来看,没有发生防守犯规,个人判断是一次正常的(合法的)手部接触。理由如下——

1、如果防守队员的手部在自己的圆柱体上空伸展,这是合法的。伸展时,没有发生手部接触。在这之后,如果投篮队员的身体任何部分侵入(防守队员圆柱体)上空,并发生了两人的手部接触,投篮队员应对接触负责!!!防守队员对手部接触没有责任——即使判犯规,也不会是防守犯规,一定是控球队犯规(俗称“进攻犯规”)。

2、在防守队员合法的圆柱体上空,宣判防守犯规的情况是,防守队员的手臂没有在他的上空伸展,而后,投篮队员身体往前运动时(尤其是腾空时),手部或其他部位侵入了该圆柱体的上空,而在此时,防守队员才匆忙地将手在自己的圆柱体上空伸展,以致防守队员的手“戳”、“顶”、“拍”、“打”、“捅”、“挡”到了投篮队员的手或其他部位——此时的防守队员发生了非法的身体接触,如果影响到投篮队员的顺利出手、导致身体变形使该投篮处于不利等,应宣判防守队员犯规。
虽然,防守队员自己合法圆柱体的上空,是有权伸展手臂的,但是手臂的伸展,必须是在伸展时,没有与腾空的队员或投篮队员发生身体接触。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2008-06-16
在持球的时候,防守球员的手打到进攻球员的手,算打手。
投篮时,在球出手的一瞬间,到球落进篮筐的一瞬间,这一段时间内防守球员的手打到进攻球员的手,都算犯规。

你说的这种情况应算犯规。
第3个回答  2008-06-16
打手有狭义和广义之分。狭义的打手仅仅指当进攻方持球队员受到防守球员对于肘部以下部位的接触碰撞,而广义的打手进一步可以引申为进攻方持球队员的腰部以上任何部位受到防守球员的接触或者碰撞,接触的部位扩展到头部,肩部,肘部以上臂部。(腰部以下部位的非正常接触或者非正常碰撞都可以笼统定义为防守阻挡或者进攻冲撞)
1. 如果进攻方队员在完成投篮到落地恢复无球状态之前的任何防守球员对于其上臂其上臂以下部位(腕,手,甚至于手指)的接触都可以吹罚为打手,具体操作中一般在球出手之前的不影响到投篮的轻微接触都可以忽略,如果侵犯力度和性质影响到进攻队员的出手投篮,即便是球已经出手后的比较严重的接触依旧可以吹罚防守违例。
2. 防守方的恶意攻击行为,无论在进攻方任何时候(包括运球或者投篮或者传球)发生,都可以吹罚为打手犯规,甚至恶意犯规。
3. 如果发生封盖或者抢断中的打手的吹罚:理论上的封盖或者抢断不应该出现任何的身体接触,如果该打手行为出现在封盖或者抢断之后的,可以忽略不记(例:如果防守球员出手封盖掉进攻球员的投篮后,手臂同系列动作下落时分接触到进攻方的手臂可以忽略,抢断同理),如果该身体接触行为在封盖或者抢断的同时发生,都可以吹罚打手犯规,可是实际操作中封盖或者抢断时候是否有身体接触这一点全部都依赖裁判的眼睛,所以经常有程度不是非常明显的打手行为没有被吹罚,进攻队员锤头顿胸,防守球员沾沾自喜的现象出现。

"压跳"这个说法是有的.压跳就是在防守队员比攻击队员高时,防守队员跳起,手不小心碰到了在跳起中攻击队员的肩膀.这样是犯规的!要罚球的。

至于平时打着玩,没必要这么较真的。
第4个回答  2015-07-30
  打手犯规主要指,篮球运动员在运球或上篮、投篮时防守人员打手,这样就会被裁判吹其打手犯规。根据FIBA2004年篮球规则,正式的名称是“非法用手”。
  篮球规则中关于打手犯规的规定:
  防守队员的犯规:
  一、 用手和(或)手臂接触对方队员 ,用手触及对方队员,本身未必是犯规。 裁判员应判定引起接触的队员是否已经获得了不公正的利益。如果队员引起的接触在任何方面限制对方队员的移动自由,这样的接触是犯规。
  二、当防守队员处于防守位置,并且他的手或手臂放置在持球或不持球的对方队员身上并保持接触以阻碍他行进,就发生了非法的用手或非法伸展手臂。
  三、反复地触及或“戳”持球或不持球的对方队员是犯规,因为这可导致粗暴的比赛。
  四、在投篮过程中,当球出手后防守队员打手,有身体接触,则视为打手犯规,因为此时进攻和防守的两方角色未改变。
  这是进攻队员的犯规:
  ·为了获得不公正的利益,用手臂或肘“勾住”或缠绕防守队员。
  ·为了阻止防守队员的防守或试图抢球,或为了在他或防队员之间创造更大的空间,“推开”防守队员。
  ·运球时,用伸展的前臂或手去阻止对方队员获得控制球。
  ·不持球的进攻队员为了下列原因“推开”防守队员是犯规:
  ·摆脱去接球。
  ·阻止防守队员的防守或试图抢球。
  ·在他和防守队员之间创造更大的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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