玻璃是可回收垃圾。
可回收垃圾主要包括废纸、塑料、玻璃、金属和布料五大类。
1、金属物
主要包括易拉罐、罐头盒等。
2、玻璃
主要包括各种玻璃瓶、碎玻璃片、镜子、暖瓶等。
3、布料
主要包括废弃衣服、桌布、洗脸巾、书包、鞋等。
4、废纸
主要包括报纸、期刊、图书、各种包装纸等。但是,要注意纸巾和厕所纸由于水溶性太强不可回收。
5、塑料
各种塑料袋、塑料泡沫、塑料包装、一次性塑料餐盒餐具、硬塑料、塑料牙刷、塑料杯子、矿泉水瓶等。
这些垃圾通过综合处理回收利用,可以减少污染,节省资源。如每回收1吨废纸可造好纸850公斤,节省木材300公斤,比等量生产减少污染74%。
每回收1吨塑料饮料瓶可获得0.7吨二级原料;每回收1吨废钢铁可炼好钢0.9吨,比用矿石冶炼节约成本47%,减少空气污染75%,减少97%的水污染和固体废物。
生活垃圾分类:
1、有害垃圾
主要包括废电池(镉镍电池、氧化汞电池、铅蓄电池等),废荧光灯管(日光灯管、节能灯等),废温度计,废血压计,废药品及其包装物,废油漆、溶剂及其包装物,废杀虫剂、消毒剂及其包装物,废胶片及废相纸等。
2、易腐垃圾
主要包括相关单位食堂、宾馆、饭店等生产的餐厨垃圾,居民日常生活产生的厨余垃圾,农贸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产生的蔬菜瓜果垃圾、腐肉、肉碎骨、蛋壳、畜禽产品内脏等。
3、可回收物
主要包括废纸、废塑料、废金属、废包装物、废旧纺织物、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废玻璃、废纸塑铝复合包装等。
4、其他垃圾
指出上述类别之外的其他生活垃圾。
参考资料来源:
可回收垃圾。
《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第四条本市生活垃圾按照以下标准分类:
1、可回收物
是指废纸张、废塑料、废玻璃制品、废金属、废织物等适宜回收、可循环利用的生活废弃物;
2、有害垃圾
是指废电池、废灯管、废药品、废油漆及其容器等对人体健康或者自然环境造成直接或者潜在危害的生活废弃物;
3、湿垃圾
即易腐垃圾,是指食材废料、剩菜剩饭、过期食品、瓜皮果核、花卉绿植、中药药渣等易腐的生物质生活废弃物;
4、干垃圾
即其它垃圾,是指除可回收物、有害垃圾、湿垃圾以外的其它生活废弃物。
可回收物是指废纸张、废塑料、废玻璃制品、废金属、废织物等适宜回收、可循环利用的生活废弃物。可回收物应轻投轻放,清洁干燥、避免污染;废纸尽量平整;立体包装物请清空内容物,清洁后压扁投放;有尖锐边角的,应包裹后投放。
扩展资料:
可回收物主要包括废纸、塑料、玻璃、金属和纺织物五大类生活垃圾,有害垃圾、电子/电器垃圾和电池三类特殊危害垃圾以及废弃家具类垃圾。
1、废纸主要包括:报纸、杂志、图书、各种包装纸、办公用纸、纸盒等,但是纸巾和卫生用纸由于水溶性太强不可回收;
2、塑料主要包括:各种塑料袋、塑料包装物、一次性塑料餐盒和餐具、牙刷、杯子、矿泉水瓶等;
3、玻璃主要包括:各种玻璃容器,根据回收工艺,玻璃分为无色玻璃,绿色玻璃,棕色玻璃;
4、金属主要包括:易拉罐、金属罐头盒、装饰物和铝箔等,按照回收材料分类:铁类,非铁类(一般指有色金属);
5、纺织物主要包括:废弃衣服、毛巾、书包、布鞋等。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 可回收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