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提出离婚,男方不同意怎么办

如题所述

女方想离婚,男方不同意的,女方可以进行诉讼离婚。女方向男方提出离婚请求后,男方不同意的,女方应当去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由人民法院作出相应的判决,人民法院对离婚诉讼审理后,发现感情确已破裂的,调解无效后,即使男方不同意离婚,人民法院也会判决离婚,感情未完全破裂的,人民法院不会判决离婚,会作出不准离婚的判决书。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如果有一方不愿离婚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法律规定如果婚姻中一方有重婚或与他人同居、实施家暴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有赌博或吸毒等恶习、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等行为的,如果经调解无效,双方感情确实已破裂的,应当准予离婚。但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应当征得军人同意,但是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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