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毛泽东主席对保密工作的批示:
1、“保守机密,慎之又慎。”
2、“必须十分注意保守秘密,九分半不行,九分九也不行,非十分不可。”
二、周恩来同志对保密工作的批示:
1、“保密要抓大的,秘要分类,分清范围。”
2、“保密要有保密制度,要讲原则。”
三、邓小平同志对保密工作的论述:
1、“过去规定,机密文件不能出办公室,保密员带文件出差要两个人同行,不能一个人出去。”
2、“现在却有人把机密文件随便放在自己的皮包里,随便带到什么地方去。文件个人保管,喜欢放在哪里就放在那里,这样不行!应该有章程。”
保密制度
1、保守国家秘密关系国家的安全和利益,是每位国家工作人员的义务和职责,各部门工作人员必须严守党和国家的秘密,遵守保密守则,按照《保密法》规定程序依法办事。
2、机关工作人员必须做到:不该说的秘密,绝对不说;不该问的秘密,绝对不问;不该看的秘密,绝对不看;不该记录的秘密,绝对不记录;不在非保密本上记录秘密;不在私人通讯中涉及秘密;不在公共场所和家属、子女,亲友面前谈论秘密;
不在不利于保密的地方存放秘密文件、资料;不在普通电话、明码电报、普通邮局传达秘密事项;不携带秘密材料游览、参观、探亲、访友和出入公共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