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用定额计价,甲方编制标底,各投标报价与标底加权平均后为评标价,标底占最少50%系数,合同约定按

评标价签订,比我投标下浮21%,合同为固定总价合同。现变更量大,甲方要按21%下浮,请教高手指教国家如何规定,我又如何争取,急,拜托

1、以 评标价签订合同就是违法的行为,招标投标法体系都有合同签订时不得修改合同的实质性内容的规定,而价格是实质性内容之一。合同签订的价格应该是投标人投标的价格(对算术性错误修正后的投标价格)。
2、固定总价承包的合同,并不是完全不能调价的合同,当发生以下事件时就可以调整合同最终的价格:
(1)基准日(一般指投标截止日前28天)之后发生的法律法规、行业强制性标准引起的;(这属于发包人、承包人都不可能预见的风险,这种风险只能由发包人承担)
(2)合同边界条件变化引起的;(合同边界条件变化后,合同实施的基础就发生了部分变化,对变化的部分应调价)
(3)发包人未能按法律法规、合同规定完全履行责任与义务造成的;
(4)发包人在招标文件中提供的各种资料与现场实际不符的;(特别是地质、水文、气象、现场施工环境等)
(5)合同履行过程中,发包人的要求与合同规定不一致的;
(6)不可抗力引起的;
(7)有经验的承包商不可预见的风险;(可按情势变更思路)
(8)其他非承包人的原因引起的。
3、最不好的方法是:基于第1条所述,你们签订的合同本身就是违法的,可以请仲裁机构或者法院宣布合同无效,然后在重新计算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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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3-01-04
什么是评标价,你的报价是多少,下浮多少应该是你在投标文件是有明确意思表示的才行,不是评标时让你下浮多少就是多少!
第2个回答  2013-01-03
就算是固定的总价的合同也有调价一说,首先,这个工程用固定总价合理不?其次,这个评标办法是否合法有待商榷。我估摸着你们应该是中了计,这种该项目就不该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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