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过试用期时让我去干仓库,过完试用期时和老板谈工资,他说在干一个月看看这仓库能不能胜任,干完又一个月老板找我谈工资说是2000,其他仓管都是这样,我说要若是这样,直接结工资走人,他说你必须写辞职报告或是写出你愿意走的话。他说这话是让我自愿解除合同再扣去我培训费!你说我该怎么办?他们是不是有欺诈手段呢?假如告他能成立么?求解释。
当时签的有协议可能要支付违约金,把我从行政助理调到仓库不属于欺诈行为么?
假若是告他,有把握赢么?
签了协议也要看培训什么啊,单位的代价多少。行政助理需要专业技术培训吗?
调动岗位不属于欺诈,只要是双方真实意图的体现。
你现在告他什么呢?好像没什么要告的啊,说工资低,国家不会支持你。岗位调动,你已经同意了,而且做了几个月了。
没买社保,可以作为解除合同的理由,辞职也会得到赔偿。你就说单位不给买社保,所以辞职要求补偿。
没写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