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34年美国全国市场营销教师协会定义委员会提出,市场营销的职能包括商品化、购买、销售、标准化和分级、风险管理、集中、融资、运输和储存等9项,它们又被归纳为三类,即交换职能(购买和销售);物流职能(运输和储存);辅助职能(融资、风险承担、沟通和标准化等)。随着生产力的发展和市场竞争的激烈化,市场营销实践也在不断创新。一些市场营销学者通过总结实践经验,又提高了若干新的市场营销职能。例如,1942年克拉克(FredE.Clark)提出,销售要以创造需求为先。50年代末霍华德(JohnA.Howard)提出,市场营销应当能够让企业“创造性地适应”动态环境。进入80年代以后,“内部市场营销”、“关系市场营销”又先后被提出来,大大地丰富了市场营销的职能体系。
1、负需求(改变):当绝大多数人对某个产品感到厌恶,甚至愿意出钱回避它的情况下,市场营销管理的任务是改变市场营销。
2、无需求(刺激):如果目标市场对产品毫无兴趣或漠不关心,市场营销管理就需要去刺激市场营销。
3、潜伏需求(开发):潜伏需求是指相当一部分消费者对某物有强烈的需求,而现有产品或服务又无法使之满足的一种需求状况。在此种情况下,市场营销管理的重点就是开发潜在市场。
4、下降需求(重振):当市场对一个或几个产品的需求呈下降趋势状时,市场营销管理的就应找出原因,重振市场。
5、不规则需求(协调):不规则需求是指某些物品或服务的市场需求在一年不同季节,或一周不同日子,甚至一天不同时间上下波动很大的一种需求状况。在不规则需求情况下,市场营销管理的任务是对该市场进行协调。
6、充分需求(维持):假如某种物品或服务的目前需求水平和时间等于预期的需求水平和时间(这是企业最理想的一种需求状况),市场营销管理只要加以维持即可。
7、过量需求(降低):在某种物品或服务的市场需求超过了企业所能供给或所愿供给的水平时,市场营销管理应及时降低市场营销。
8、有害需求(消灭):有害需求指的是市场对某些有害物品或服务的需求。对此,市场营销管理的任务就是要加以消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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