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我国实行了人民民主专政的国体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政体,实行了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以及民族区域自治制度。这些伟大实践奠定了我国政治建设和政治文明发展的基础。
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它是近代以来中国人民长期奋斗历史逻辑、理论逻辑、实践逻辑的必然结果,是坚持党的本质属性、践行党的根本宗旨的必然要求。世界上没有完全相同的政治制度模式,政治制度不能脱离特定社会政治条件和历史文化传统来抽象评判,不能定于一尊,不能生搬硬套外国政治制度模式。
扩展资料:
我国民主政治建设的重大成就:
1、十九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研究了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问题,通过了《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定》。《决定》指出,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目标是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高效的党和国家机构职能体系,形成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党的领导体系。
2、推动人大、政府、政协、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在党的统一领导下协调行动、增强合力,全面提高国家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一场深刻变革,着力适应新时代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发展要求。
3、始终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不断深化政治体制改革,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党和国家领导体制日益完善,全面依法治国深入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日益健全,人民当家作主的制度保障和法治保障更加有力。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社会主义民主政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