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对象给我写了借条,有手印,有签名,但是我没有借给他钱,如果他跟我分手,我拿这借条

我对象给我写了借条,有手印,有签名,但是我没有借给他钱,如果他跟我分手,我拿这借条告他有用吗?

  你的提问,分二个意思来回答

  一、从法律规定来讲,既然借条是虚假的,那从根子上就是不成立的。

  1、借贷关系,法院审理时首先是要查明借贷关系的真实性,既然是假的,那当然是无效的。

  2、我国最新的《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规定:

  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伪造、毁灭重要证据,妨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

  二、从司法实践中看,你的借条原则上是有效的,证明无效的责任是对方。

  1、婚内打的借条,离婚后是否有效?

  如今这已是一个很常见的法律问题,很多离婚当事人经常为此发生纠纷。鉴于新《婚姻法》中“对个人财产的性质不因夫妻关系存续时间长短而发生变化”之规定,婚内借条一般都会被法院作为有效证据予以采信,除非存在相反的证据。出具借条一方当事人对存在相反情形负有举证责任,如举证不力则承担不利法律后果。

  特别是在协议离婚的案子中,有借条方往往能胜诉!

  因为对方往往会辩称,离婚协议系被胁迫书写的。事实上,对方根本不可能提供充分证据予以证明;另外,离婚登记需夫妻双方亲自在离婚登记机关办理,对方是自由的,也难以证明是在胁迫下达成自愿离婚协议书,因此对方的观点,法院不会予以采信。所以说,你有借条,一般能胜诉。

  2、婚姻法的法理依据:

  根据《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十六条规定:“夫妻之间订立借款协议,以夫妻共同财产出借给一方从事个人经营活动或用于其他个人事务的,应视为双方约定处分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离婚时可按照借款协议的约定处理。 ”

  该项条款明确规定了夫妻双方在婚内的借贷被视为一种财产约定,双方离婚时可以按照该协议的约定履行。婚内借条属于对夫妻共同财产的处分,且意思表示真实,是合法有效的。借条是认定当事人之间借款关系成立的重要凭据,婚内夫妻任何一方出具的借条同样受法律保护。

  现行婚姻法规定了“约定夫妻财产制”,有关财产债务可由夫妻自行约定,夫妻双方在婚内的借贷被认为是一种财产约定,因此借条就是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作出的部分归各自所有的约定,是合法有效的法律行为,形成了明确的债权债务关系。

  总结一下:

  1、借条是真的,当然是有效的;

  2、借条是假的,当然是无效的。不过这个证明的责任,不是你,是对方,对方如果证明不了,那就是真的,即假的也是真的。

  3、毕竟是假的,有面临法律制裁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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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4-05-19
广州律师:
根据相关法律,数额不是特别大的话,会支持
第2个回答  2014-05-19
你在这儿发出来就证明是虚假借条,他以此为证据就可以证明,所以原来有用,你发出来了那就没用了
第3个回答  2014-05-19
你这是补偿性质写的欠(借)条吧,并没有金钱来往。对吧
第4个回答  2014-05-19
没用!借钱到法院要有汇款单!或银行转账
第5个回答  2014-05-19
没有用的←_←会审查的,你的银行卡,工资多少,有没有能力借钱给他,都会查出来追答

如果因为告了他。他到处去说,你怎么办,名声要不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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