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什么时候开始实施的土地征用

如题所述

关于我国土地征用的立法,最早可以追溯至建国初期1953年11月当时政务院(即国务院)发布的《关于国家建设征用土地办法》和1958年1月国务院发布的《国家征用土地办法》。

1982年5月,国务院发布了《国家建设征用土地条例》。

1986年全国人大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该法后经1988年和1998年两次修改,以下简称《土地管理法》)。

现行《土地管理法》第二条第四款规定:“国家为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实行征用。”由于国务院1982年发布的《国家建设征用土地条例》仍然有效,所以,可以认为,《国家建设征用土地条例》和现行《土地管理法》关于土地征用的规定,是我国土地征用的直接法律、法规依据。

另外,在1991年2月15日,国务院又发布了《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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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6-11-11
需要等待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土地管理法》修正案,国务院依据新《土地管理法》,制定出台《集体土地征收补偿条例》,才能明确新的征地补偿标准,现在还没有明确的时间表。本回答被提问者和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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