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如何保护大学生兼职

如题所述

 受《民法》有关雇佣关系的保护。在法律法规中但凡涉及雇主与雇工,就可以推定两者之间存在雇佣关系。在大学生兼职的行为中,双方签订的用工协议或口头约定即可视为雇佣合同,可以认定双方存在雇佣关系。即使双方没有签订雇佣合同或进行约定,但只要符合一方提供劳务,另一方给付报酬的要件,仍然可以认定双方存在雇佣关系。因此,大学生校外勤工助学的行为适用雇佣关系的有关法律规定,可以通过雇佣关系予以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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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3-01-11
这并不存在是否大学生的问题,这种情况就是非全日制用工,可以参考《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
第六十八条 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
第六十九条 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
从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可以与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但是,后订立的劳动合同不得影响先订立的劳动合同的履行。
第七十条 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不得约定试用期。
第七十一条 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终止用工,用人单位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第七十二条 非全日制用工小时计酬标准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
非全日制用工劳动报酬结算支付周期最长不得超过十五日。
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第2个回答  2013-01-11
现在劳动法还是空白,劳动合同法中只有签订短期的劳务合同的形式吧,做兼职很多商家都会违规违法操作,但是法律上维护的条文还是相对较少的。
第3个回答  2013-01-11
我感觉还是得自己擦亮眼睛,如上当受骗了,或被骗去几十块,就算是报警,效果也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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