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宋朝的管理体制大体沿袭唐朝的政治制度。但宰相不再由三省长官担任,而是另以同中书门下平章事为宰相。又增设参知政事为副相,通称执政,与宰相合称“宰执”。宋朝的相权大幅萎缩,仅负责行政职能。中书门下与枢密院合称二府,掌文武大权。又设盐铁、户部、度支三司,主管财政大权,号称计省。这样三司、宰执、枢密使三权互相制衡,因此削弱了相权,加强了皇权。宋朝还在御史台之外增设谏院和置谏官,这些都是监察机构,负责弹劾等事宜。
2、明朝开国皇帝
朱元璋废宰相一职,仿宋殿阁制设内阁。明朝在中央设置吏、户、礼、工、刑、兵六部。五寺,包括大理寺、太常寺、光禄寺、太仆寺、鸿胪寺。特务机构包括
锦衣卫、东厂和西厂,武宗时期还一度设有内行厂。
三公包括太师、太傅、太保。诸司主要指通政司和行人司。外三监 包括
国子监、钦天监、上林苑监。内十二监 包括司礼监、内宫监、御用监、司设监、御马监、神宫监、尚膳监、尚宝监、印绶监、直殿监、尚衣监、都知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