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交通法中开车打电话怎么处理?

如题所述

开车打电话,被处罚记2分,罚款200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二条(三)项明确规定:

驾驶机动车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在车门、车厢没有关好时行车;

(二)在机动车驾驶室的前后窗范围内悬挂、放置妨碍驾驶人视线的物品;

(三)拨打接听手持电话、观看电视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

(四)下陡坡时熄火或者空挡滑行;

(五)向道路上抛撒物品;

(六)驾驶摩托车手离车把或者在车把上悬挂物品;

(七)连续驾驶机动车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

(八)在禁止鸣喇叭的区域或者路段鸣喇叭。

_否则,违者罚款200元,扣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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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9-10-30

新修订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布后,2013年1月1日起施行,其中规定:驾驶机动车有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的一次记2分。

扩展资料:

1、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累积记分周期(即记分周期)为12个月,满分为12分,从机动车驾驶证初次领取之日起计算。

依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严重程度,一次记分的分值为:12分、6分、3分、2分、1分五种。

2、对机动车驾驶人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与记分同时执行。机动车驾驶人一次有两个以上违法行为记分的,应当分别计算,累加分值。

3、机动车驾驶人对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不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后,经依法裁决变更或者撤销原处罚决定的,相应记分分值予以变更或者撤销。

4、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12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其机动车驾驶证。

机动车驾驶人应当在十五日内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违法行为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参加为期七日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学习。机动车驾驶人参加学习后,车辆管理所应当在二十日内对其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考试合格的,记分予以清除,发还机动车驾驶证;考试不合格的,继续参加学习和考试。拒不参加学习,也不接受考试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公告其机动车驾驶证停止使用。

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有两次以上达到12分或者累积记分达到24分以上的,车辆管理所还应当在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合格后十日内对其进行道路驾驶技能考试。接受道路驾驶技能考试的,按照本人机动车驾驶证载明的最高准驾车型考试。

5、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分未达到12分,所处罚款已经缴纳的,记分予以清除;记分虽未达到12分,但尚有罚款未缴纳的,记分转入下一记分周期。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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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9-10-27

1、新修订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布后,2013年1月1日起施行,其中规定:驾驶机动车有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的一次记2分。



2、判断开车打电话主要依据是“手持电话”,即手离开了方向盘。原则上,只要是影响安全驾驶的行为都要处罚,比如一手抽烟,一手握方向盘。

扩展资料:


交警:执法交警会对行车进行截停后,仔细查实,比如查看通话记录,确定有无打手机的事实。

5种违规扣2分

1、不系安全带:驾驶员行车过程中不系安全带,会被扣2分。这个处罚条款的设置本身就是一个讽刺。安全带的作用是保护驾驶员生命安全,本来所有人都应该主动自觉系上。但是我们居然需要立法来强制、强迫大家去执行。所以再次强调,上车请系安全带,无论你是开车的还是坐车的。

2、不按规定车道等待红绿灯:这个行为一般多见于出租车、公交车上。例如明明它们是直行,却偏偏占着右转车道。私家车一般也就外地司机,不熟悉路况时会犯这错误。

3、超载小于20%:如果车辆限定载人数是5人,却硬塞进了6个人,也就是超载了1。相对于限载人就刚好是20%,这种情况就要面临扣2分的处罚。

4、开车打电话:如果开车不系安全带是赌命,那么开车打电话、发短信、刷微博就完全是不要命的行为了。《驾照新规》对接、拔电话作出了扣2分的处罚规定。

5、堵车时乱插队、强占对向车道:堵车大家都讨厌吧?堵车时乱插队的车大家都讨厌吧?特别是那些从对向车道超车上来,然后强力插入的的车子。你恨不得自己就是交警,上去就给它甩张罚单。

参考资料:中国司法部--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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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个回答  2019-05-06
新修订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布后,2013年1月1日起施行,其中规定:驾驶机动车有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的一次记2分。扩展资料:1、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累积记分周期(即记分周期)为12个月,满分为12分,从机动车驾驶证初次领取之日起计算。依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严重程度,一次记分的分值为:12分、6分、3分、2分、1分五种。2、对机动车驾驶人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与记分同时执行。机动车驾驶人一次有两个以上违法行为记分的,应当分别计算,累加分值。3、机动车驾驶人对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不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后,经依法裁决变更或者撤销原处罚决定的,相应记分分值予以变更或者撤销。4、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12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其机动车驾驶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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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04
   新修订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布后,2013年1月1日起施行,其中规定:驾驶机动车有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的一次记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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