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安系统警衔和职务行政级别的问题

请问大家,公安部门的行政级别是什么呢?地级市局级单位为什么可以内设处?他们的处长,队长,所长的级别又是什么呢?对应警衔如何?另外,普通民警到退休警衔一般是什么呢?

一.公安局按行政级别通常有:直辖市公安局、省会城市公安局、地级市公安局、县级公安局,除县     级公安局外,前几者均可按城市的区下分区分局。

公安分局的行政级别一般应与当地市政府的行政级别挂钩,市政府的级别越高,相应的公安分局的   级别也越高。

例如,北京市公安局下设的分局,由于市政府为省部级机关,因此,市公安局为地市级,那么公安  分局则为厅局级单位。

再比如一个地级市,政府为地市级,则市公安局为厅局级,下设的公安分局则为县处级单位。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警察警衔条例  》   

第七条  人民警察警衔设下列五等十三级: 

(一)总警监、副总警监; 

(二)警监:一级、二级、三级; 

(三)警督:一级、二级、三级;  

(四)警司:一级、二级、三级; 

(五)警员:一级、二级。 

第八条  担任行政职务的人民警察实行下列职务等级编制警衔:  

(一)部级正职:总警监; 

(二)部级副职:副总警监; 

(三)厅(局)级正职:一级警监至二级警监; 

(四)厅(局)级副职:二级警监至三级警监;  

(五)处(局)级正职:三级警监至二级警督;  

(六)处(局)级副职:一级警督至三级警督;  

(七)科(局)级正职:一级警督至一级警司;  

(八)科(局)级副职:二级警督至二级警司;

(九)科员(警长)职:三级警督至三级警司; 

(十)办事员(警员)职:一级警司至二级警员。 

有上可见:一般的地级市的公安局长授予警衔多为二级警督,二级警监至三级警监。

处长授予警衔多为三级警督,三级警监至二级警督。

队长所长授予警衔多为授予警衔多为二级警司,一级警督至一级警司。

三.人民警察离休、退休的,其警衔予以保留,警衔标志和授衔命令证书由本人妥为保管。离体、退休后的人民警察不得佩带警衔标志。

扩展资料

级别指的是公务员的行政级别。

我国公务员的行政级别按2006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三十五号主席令颁布《国家公务员法》 有如下条款:第十六条 公务员职务分为领导职务和非领导职务。领导职务层次分为:国家级正职、国家级副职、省部级正职、省部级副职、厅局级正职、厅局级副职、县处级正职、县处级副职、乡科级正职、乡科级副职。

职务即行政职务,是国家行政机关为实施行政管理而设置的国家公职。

警衔是区分人民警察等级、表明人民警察身份的称号和标志,是国家给予人民警察的荣誉。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实行警监、警督、警司、警员的警衔制度。
中国警衔设五等十三级,即总警监、副总警监;警监(一级、二级、三级);警督(一级、二级、三级);警司(一级、二级、三级);警员(一级、二级)。

举个例子来说,比如某省公安厅的厅长(这是职务),如果没有兼职,单任省公安厅长的,其行政级别是正厅级(厅局级正职),警衔为一级警监至二级警监。但此类情况较少,一般省公安厅厅长通常还有其他兼职,例如省长助理、副省长等,在这种情况下,该省公安厅厅长的行政级别就是副省部级,警衔为副总警监。


另外,根据《警衔条例》第八条规定:担任行政职务的人民警察实行下列职务等级编制警衔:

省部级正职为总警监;

省部级副职为副总警监;

参考资料:中国人大网-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警衔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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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2-12-31
楼上的推荐答案中的回答是正确的。
人民警察的职务与警衔没有完全对应关系。
《人民警察警衔条例》中规定警衔不同时,职务高者为上级。职务相同者,警衔高的为上级。
另外,
你所问的公安部门机构规格问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正省部级。
省、自治区公安厅,直辖市市公安局-正厅局级。
副省级市市公安局--副厅局级。
地级市(狭义)市公安局,直辖市市公安局分局,副省级市公安局分局-正处级。
县级市公安局,地级市(狭义)市公安局分局--正科级。

派出所行政级别不统一,各省、各市、各个派出所均不尽相同。
具体参见所在行政区域机构编办或市府办、省府办发文。
以福建省为例,该省于2007年将全省设区市(除厦门市外)的公安派出所明确为副科级单位,此前大部分公安派出所为股级建制。厦门市的公安派出所一向为副处级建制。(注:厦门市委副省级城市)

你的另一个问题,地级市局级单位为什么可以内设处的问题:
地级市市直局委办机构规格正处级,以某地级市主管全市社会治安、刑事案件侦破的市政府工作部门市公安局为例,内设处室一般为正科级。其中政治部(处)、办公室一般为副处级建制。政治部、办公室内设机构为正科级单位。
如:
市局(正处级)--政治部(副处级)--队伍管理处(正科级)、人事处(正科级)等
--办公室(副处级)--指挥中心(正科级)、信访督办室(正科级)等
--装备财务处(正科级)
--科技处(正科级)
--法制处(正科级)
-- 等等
若是副省级市、直辖市的市公安局内设处,机构规格正处级。例如南京市公安局户政处处长。
可否明白。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2012-12-27
厅(局)级正职为一级警监至二级警监;
厅(局)级副职为二级警监至三级警监;
处(局)级正职为三级警监至二级警督;
处(局)级副职为一级警督至三级警督;
科(局)级正职为一级警督至一级警司;
科(局)级副职为二级警督至二级警司;
科员(警长)职为三级警督至三级警司;
办事员(警员)职为一级警司至二级警员。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3个回答  2015-09-19
  《人民警察警衔条例》第二章 警衔等级的设置
第七条 人民警察警衔设下列五等十三级:
(一)总警监、副总警监;
(二)警监:一级、二级、三级;
(三)警督:一级、二级、三级;
(四)警司:一级、二级、三级;
(五)警员:一级、二级。
担任专业技术职务的人民警察的警衔,在警衔前冠以“专业技术”。
第八条 担任行政职务的人民警察实行下列职务等级编制警衔:
(一)部级正职:总警监;
(二)部级副职:副总警监;
(三)厅(局)级正职:一级警监至二级警监;
(四)厅(局)级副职:二级警监至三级警监;
(五)处(局)级正职:三级警监至二级警督;
(六)处(局)级副职:一级警督至三级警督;
(七)科(局)级正职:一级警督至一级警司;
(八)科(局)级副职:二级警督至二级警司;
(九)科员(警长)职:三级警督至三级警司;
(十)办事员(警员)职:一级警司至二级警员。
第九条 担任专业技术职务的人民警察实行下列职务等级编制警衔:
(一)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一级警监至二级警督;
(二)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一级警督至二级警司;
(三)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三级警督至一级警员。
  第二条 人民警察实行警衔制度。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的警衔,依照《中国人民解放军军官军衔条例》第三十二条的规定执行。
第三条 警衔是区分人民警察等级、表明人民警察身份的称号、标志和国家给予人民警察的荣誉。
第四条 人民警察实行警察职务等级编制警衔。
第五条 警衔高的人民警察对警衔低的人民警察,警衔高的为上级。当警衔高的人民警察在职务上隶属于警衔低的人民警察时,职务高的为上级。
第六条 公安部主管人民警察警衔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正省部级。
  省、自治区公安厅,直辖市市公安局-正厅局级。
  副省级市市公安局--副厅局级。
  地级市(狭义)市公安局,直辖市市公安局分局,副省级市公安局分局-正处级。
县级市公安局,地级市(狭义)市公安局分局--正科级。
第4个回答  2012-12-27
不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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