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别人单位集资房,无房产证,只有购房合同,具有法律效应不。

2006年购买一亲戚的房子(单位分房,无房产证),当时就只签订了购房合同,另外对方开了一个收款的收据给我。 现在房子升值了,她说她不卖了,把钱还给我。或者一人一半。不然还要告我。 我想问一下如果打官司我的胜算多少。

一、购买别人单位集资房,无房产证,只有购房合同,是不具有法律效应的。未取得独立产权的房屋是不能转让的。
二、依据《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条例》
第六条
下列房地产不得转让:
(一)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但不符合本规定第十条规定的条件的;
(二)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
(三)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
(四)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
(五)权属有争议的;
(六)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
第七条
房地产转让,应当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一)房地产转让当事人签订书面转让合同;
(二)房地产转让当事人在房地产转让合同签订后90日内持房地产权属证书、当事人的合法证明、转让合同等有关文件向房地产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申报成交价格;
(三)房地产管理部门对提供的有关文件进行审查,并在7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申请的书面答复,7日内未作书面答复的,视为同意受理;
(四)房地产管理部门核实申报的成交价格,并根据需要对转让的房地产进行现场查勘和评估;
(五)房地产转让当事人按照规定缴纳有关税费;
(六)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房屋权属登记手续,核发房地产权属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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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4-08-08
您好,1、合同有效,因为属于自愿,真实意思表示,且没有违反法律的强制规定;2、因为升值原因要求解除,不合理也不合法;3、如果起诉你建议你委托律师代理,为你维权。如有其他疑问或需要律师帮助,欢迎来电或预约当面咨询。